政府性基金支出为何要单独设置科目?
各项政府性基金支出均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下单独设置项级科目,主要考虑:
一、满足各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需要。目前各项政府性基金都按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和自求平衡的原则管理,并单独编制收支预算。如果将政府性基金支出分拆到各功能科目,不单独设置科目,就难以提取到政府性基金的支出数据,也就难以编制基金收支的预决算。
二、兼顾功能分类的完整。将各项政府性基金支出,按支出的大体用途归在功能支出的类、款科目下,可以较为完整地反映该项功能支出的有关情况。如将教育费附加放在“教育”类下设项反映,教育支出的统计口径就较为完整。
三、部分使用范围较宽的政府性基金,如燃油附加费中开支的交警支出,要统一在交通运输类下的“燃油附加费支出”项级科目反映,而不能使用公共安全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