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卫生厅2013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省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贯彻国家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我省实施意见及有关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药物政策,拟订我省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全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参与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统筹规划与协调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5.组织制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6.制订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订实施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起草我省实施意见,拟订有关规章和政策,指导制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0.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执法监督,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11.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12.组织制订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医药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国家和我省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14.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15.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级有关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川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省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7.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1.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达75%以上,力争实际报销比达65%。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达50%以上。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报销不低于70%。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推进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2.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提高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完善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政策,促进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强化基本药物基层补助资金、采购使用、配送结算的监管。
3.积极推进县级医院改革发展。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按照2013年全省医改工作任务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20种重大疾病的医疗救治为重点,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4.以改革推动医疗服务效益提升。积极争取市、县(区)两级政府加大卫生投入,加紧规划和划拨足够土地以增加各级医疗机构土地、床位等资源要素配置,推进基础建设尽快达到相关标准。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创建5所国家优质医院、15所区域优质医院和30所优质县医院。在5所三级医院开展护士岗位管理试点。认真实施“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快实施2012年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推广采供血成本和预决算信息公开试点,完善异地用血退费管理制度,加强血液安全监管。
5.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村卫生室原则不低于40%。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力争达到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分别达50%、40%,发现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全面完成国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项目目标任务,全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达到100万名。
6.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建设和绩效考核。开展疾控中心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审。扩大艾滋病干预工作覆盖面,强化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治疗。加强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干预和治疗。推进“三位一体”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创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推进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6%以上。在民族地区和重点地区开展脊灰、麻疹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抓好重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时监控、报告与分析、监测与预警。完善全人群死因监测系统和危险因素监测系统,在成都、自贡等7个市开展脑卒中筛查和干预试点。强化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和麻风病防治。力争新创国家卫生城市2个,“三州”创卫工作走在西部民族地区前列。
7.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产房等建设,强化专业技术人员新技术培训和推广运用,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力争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2012年分别下降5%以上,剖宫产率较2012年下降3%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较2012年分别提高10%和3%以上,全省新增8所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
8.增强卫生监督工作能力。推进县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每个县(市、区)75%以上的辖区。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中小学卫生监督覆盖率达80%以上;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职业病诊断机构市级覆盖率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区)覆盖率分别达90%、80%。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9.认真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评审16个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复核2个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完成卫生应急中央及省项目监测、队伍培训、应急演练等任务。加强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健全省、市、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及调用机制。积极参与六省、市(区)和三省六州一地鼠疫联防工作。提高鼠疫、SARS、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10.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药品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采样至少覆盖80%(三州不少于50%)的县级行政区域,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由2012年14个哨点医院增加到45个。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管理。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能力培训。
11.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中医药工作,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2.加速推进民族卫生发展。推进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三大行动、六项重点工作”。实施“五支队伍”行动计划。力争实现州、县两级卫生局对口支援“全覆盖”,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诊治农牧民群众较2012年提高10%,继续推进远程医疗工作。抓好州级医院、疾控、执法、妇保院、血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争取再启动3个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强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力度,甲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在2012年基础上稳中有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
13.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四川省“十二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市(州)卫生人员数量年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其中空编率高于20%的民族地区县年增长率不低于10%。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3所医学院校启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3+2)改革试点,加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5+3)招生力度,招生人数增长50%。实施阳光天使计划、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和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天使计划、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训社区卫生人员4300人次。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落实已出台的基层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推进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开展四川省第五批农村卫生拔尖人才、首届社区卫生首席专家评选。探索并逐步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鼓励“乡招村用”的做法。
14.进一步健全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继续加大卫生投入。推进天府新区医疗卫生规划实施,支持藏区、秦巴山区和乌蒙山区连片扶贫地区卫生项目建设。加强县级急救体系、重大疾病防控机构、市级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争取启动实施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和妇幼保健体系等建设。力争2011年中央项目完工率和2012年项目开工率不低于80%。强化项目资金、大型医用设备和国有资产管理。新创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
15.积极推动卫生科教发展。进一步加强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新建学科增长15%,并向扩权强县和重点民族县倾斜。加强“凉山艾滋病和绵阳结核、病毒性肝炎”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推进创新医疗器械基层推广示范工程,实施卫生适宜技术下基层项目。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建立成果转化贡献者晋升、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和推进我省医药科技创新和向临床转化。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管理,完善我省“人类精子库”管理。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工作,强化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特殊医用物品进出口审批监管。
16.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85%。加快妇幼、卫生监督、应急指挥、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全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继教信息化管理系统。年内完成县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继续开展全省数字化医院检查评审。强化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区域医疗协同、电子病历工作,着重推进省、市、县、区“一卡通”服务,4个居民健康卡试点地区上半年全部启动发卡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卫生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9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卫生厅收入预算总额为1064777.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533.26万元,事业收入816540.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78.10万元,其他收入85271.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6054.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6477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2.5万元,教育10003.74万元,科学技术124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418.28万元,医疗卫生1027913.49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0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85.6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卫生厅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1.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卫生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卫生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5万元,主要用于省肿瘤医院外科大楼建设前期工作和2012年藏区“ 双百人才”培养项目。
(2)教育支出10003.7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省卫生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中职教育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1246.45万元,主要用于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科技支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等科研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18.28万元,主要用于省卫生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医疗卫生支出1027913.49万元,主要用于省卫生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完成医改重点任务,艾滋病、血吸虫病、免疫规划等疾病预防救治,应急体系及能力建设,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妇幼卫生规范化建设,卫生执法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保障医疗,卫生专用材料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6)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07.02万元,主要用于省卫生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地震灾后加固维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7685.66万元,主要用于省卫生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2 四川省卫生厅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3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3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56533.2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02.50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100.00 |
三、事业收入 | 816540.50 | 人力资源事务 | 2.50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378.10 | 二、教育 | 10003.74 |
五、转移性收入 | | 职业教育 | 10003.74 |
上级补助收入 | | 三、科学技术 | 1246.45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基础研究 | 185.00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 应用研究 | 475.80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500.00 |
六、其他收入 | 85271.24 | 科技条件与服务 | 85.65 |
| |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 17418.28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6623.96 |
| | 抚恤 | 82.00 |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12.32 |
| | 五、医疗卫生 | 1027913.49 |
| |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 2415.65 |
| | 公立医院 | 878770.74 |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8555.60 |
| | 公共卫生 | 77287.17 |
| | 医疗保障 | 18605.30 |
|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2720.20 |
|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19558.83 |
| | 六、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07.02 |
| | 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 50.96 |
|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356.06 |
|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7685.66 |
| | 住房改革支出 | 7685.66 |
| |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958723.1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064777.14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106054.04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七、结转下年 | |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 | | |
收 入 总 计 | 1064777.14 | 支 出 总 计 | 1064777.14 |
附件3 四川省卫生厅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 |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 | | 合计 | 141,893.58 | 18,896.07 | 122,997.51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02.50 | | 102.50 | | |||||
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100.00 | | 100.00 | | |||||
10 | 人力资源事务 | 2.50 | | 2.50 | | |||||
205 | 教育 | 5,395.89 | 565.66 | 4,830.23 | | |||||
03 | 职业教育 | 5,395.89 | 565.66 | 4,830.23 | | |||||
02 | 中专教育 | 5,395.89 | 565.66 | 4,830.23 | | |||||
206 | 科学技术 | 1,246.45 | 259.45 | 987.00 | | |||||
02 | 基础研究 | 185.00 | | 185.00 | | |||||
06 | 专项基础科研 | 80.00 | | 80.00 | | |||||
99 | 其他基础研究支出 | 105.00 | | 105.00 | | |||||
03 | 应用研究 | 475.80 | 173.80 | 302.00 | | |||||
01 | 机构运行(应用研究) | 173.80 | 173.80 | | | |||||
02 | 社会公益研究 | 302.00 | | 302.00 | | |||||
04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500.00 | | 500.00 | | |||||
02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 500.00 | | 500.00 | | |||||
05 | 科技条件与服务 | 85.65 | 85.65 | | | |||||
01 | 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 | 85.65 | 85.65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0,055.85 | 10,055.85 | |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055.85 | 10,055.85 | | |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9,408.40 | 9,408.40 | | |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47.45 | 647.45 | | | |||||
210 | 医疗卫生 | 124,048.86 | 7,378.10 | 116,670.76 | | |||||
01 |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 2,415.65 | 1,074.65 | 1,341.00 | | |||||
01 | 行政运行(医疗卫生) | 1,048.84 | 1,048.84 | |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卫生) | 1,311.00 | | 1,311.00 | | |||||
03 | 机关服务(医疗卫生) | 25.81 | 25.81 | | | |||||
99 | 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 30.00 | | 30.00 | | |||||
02 | 公立医院 | 23,105.18 | 1,002.75 | 22,102.43 | | |||||
01 | 综合医院 | 19,807.07 | 1,002.75 | 18,804.32 | | |||||
08 | 其他专科医院 | 2,265.71 | | 2,265.71 | | |||||
99 |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 1,032.40 | | 1,032.40 | | |||||
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8,555.60 | | 28,555.60 | | |||||
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28,555.60 | | 28,555.60 | | |||||
04 | 公共卫生 | 39,922.30 | 4,523.89 | 35,398.41 | | |||||
01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5,272.90 | 3,880.90 | 1,392.00 | | |||||
02 | 卫生监督机构 | 1,449.24 | 639.24 | 810.00 | | |||||
03 | 妇幼保健机构 | 1,379.61 | 3.75 | 1,375.86 | | |||||
05 | 应急救治机构 | 11,280.00 | | 11,280.00 | | |||||
09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19,398.55 | | 19,398.55 | | |||||
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1,107.00 | | 1,107.00 | | |||||
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35.00 | | 35.00 | | |||||
05 | 医疗保障 | 12,549.83 | 549.83 | 12,000.00 | |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116.36 | 116.36 | 9,000.00 | |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405.69 | 405.69 | 3,000.00 | |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7.78 | 27.78 | | | |||||
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2,720.20 | | 2,720.20 | | |||||
16 | 食品安全事务 | 2,720.20 | | 2,720.20 | | |||||
99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14,780.10 | 226.98 | 14,553.12 | | |||||
01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14,780.10 | 226.98 | 14,553.12 | | |||||
218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07.02 | | 407.02 | | |||||
03 | 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 50.96 | | 50.96 | | |||||
06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356.06 | | 356.06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37.01 | 637.01 | |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37.01 | 637.01 | | | |||||
01 | 住房公积金 | 613.49 | 613.49 | | | |||||
03 | 购房补贴 | 23.52 | 23.5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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