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旅游局
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四川省旅游局是省政府主管旅游业的直属机构,职能职责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40号)执行。主要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评审市(州)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对本省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4、制订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四川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
5、负责全省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8、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9、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
10、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全省旅游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主动服务于构建多点多极支撑的战略部署,强化统筹推进、多业融合,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关键要素、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加快旅游资源向旅游精品转化力度,把基础做牢、产业做强、规模做大、服务做优、品牌做响、环境做美,为早日建成旅游经济强省和西部最重要的入境游目的地做出更大贡献。
2013年全省旅游经济预期目标为:旅游总收入3500亿元,同比增长18%;接待入境旅游者260万人次,同比增长18%。为实现这一目标,全省旅游系统要着力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开创旅游业发展新局面。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旅游行业首要的政治任务。全省旅游系统要掀起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热潮,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上来。要着力深化旅游业发展认识。发展旅游业要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发挥作用,在经济建设中为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增消费、促投资做贡献;在政治建设中始终围绕人民群众需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文化建设中更好发挥旅游业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市场载体作用;在社会建设中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生态建设中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做贡献。积极争取旅游政策支持。争取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决定》,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旅游行业改革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各地要切实落实好省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文化产业和加快入境旅游发展等政策文件。不断深化旅游业改革创新步伐。认真查找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因地制宜开展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支持成都旅游产业功能区改革,鼓励连片贫困地区建立旅游扶贫开发示范区;争取设立“四川藏区旅游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创新旅游工作机制,支持民族地区和旅游资源富集地区将旅游作为主导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探索建立大旅游管理体制;组建旅游规划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系统开展旅游规划和科研;建立重大旅游项目并联审批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二)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预计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通过,将为解决长期制约旅游业发展中的矛盾、问题,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全省旅游系统要以《旅游法》的宣贯,推动各项旅游加快开展,促进旅游管理职能的调整,促进旅游工作方式的创新,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开创依法治旅、依法促旅的新局面。积极跟进国务院即将批准实施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研究制定我省鼓励居民旅游休闲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培育旅游休闲消费市场。
(三)全力推动旅游项目建设年工作,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
2013年是我省旅游“项目建设年”。要通过大抓项目建设,把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业加快发展的现实生产力,坚持外延与内涵并举,规模效益双提升,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强化旅游规划建设。积极指导各地将旅游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旅游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和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等涉旅规划的沟通衔接,为旅游业发展创造条件。围绕市场需求,规划旅游产品体系,设计旅游产品线路,更好地满足游客的不同层次需求。
推进旅游交通体系建设。围绕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深化建设,提前规划旅游交通服务设施,加快推进重点旅游通道沿线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公路休息站和旅游厕所等旅游服务要素达标。积极协调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构建综合性旅游交通服务体系。
实施旅游景区带动提升工程。要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对重点旅游景区优化升级,带动景区周边城镇整体风貌、交通条件和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实现景城一体化发展;要在注重保护的基础上,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进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等各类资源的旅游化进程,发挥其经济社会综合效益;鼓励引导新型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打造一批国家级文化旅游演艺精品、节庆品牌和活动品牌,开发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推动落实全国红色旅游发展二期规划纲要,打造红色旅游精品景区。
推动重点区域实现突破。继续支持成都建设国际性旅游中心城市,指导和推动有基础有条件的市州加快发展。要加快以稻城亚丁为核心的金沙江流域大香格里拉国际精品旅游区建设,提升机场至景区沿线城镇的接待服务能力,初步形成 “北有九寨黄龙,南有稻城亚丁”的四川藏区旅游格局;同时,将启动红原机场旅游通道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升红原—若尔盖片区的接待能力。以国家实施集中连片扶贫开发为契机,将旅游业作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等区域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工作统筹,实施整体规划、分部推进,探索一条以旅游业等为龙头的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发展之路,成为全国连片扶贫开发的典范。积极主动服务于“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联动地方和部门在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中,梳理旅游资源,坚持“宜居”,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旅游新城镇。加快建设一批旅游服务设施。指导支持各地建设高星级旅游饭店、乡村酒店和经济型酒店;开展全省自驾车旅游汽车营地示范工程,启动西部自驾游综合枢纽建设,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要加快“智慧旅游”工程建设。加快旅游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在线旅游,建成四川旅游运行调度及安全应急管理联动指挥平台和实施基于北斗兼容系统的户外救援试点工程项目;指导成都市、绵阳市和乐山市,青城山-都江堰景区和峨眉山景区开展“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工作,启动G5(108)国道智慧旅游带试点工程。
强化旅游项目管理和招商引资。加快出台《四川省旅游重大项目推进与管理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各级旅游建设项目库、旅游招商项目库和投资商信息库“三库”建设;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确保2013年完成旅游投资500亿元和实现招商引资签约额1000亿元以上,100个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重大旅游项目启动实施。
(四)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着力提升我省旅游业的核心品质
大力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是贯彻实施“质量兴川”战略,全力提升旅游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开展第三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放大标准化示范效应,不断强化我省旅游精品形象。推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标准评定试点及推广工作,继续开展旅游强县(市、区)创建工作,分步推进优秀旅游城市提升。优化提升大成都、大九寨、大峨眉等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设施和服务国际化、信息化和品质化,新打造稻城亚丁、环贡嘎山、西昌阳光风情等一批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支持都江堰、峨眉山、西昌、阆中等争创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强力打造稻城亚丁、攀西阳光、七彩龙门等新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加快规划建设“醉美”川南、秦巴国家公园、嘉陵山水画廊等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旅游目的地。在全省掀起新一轮争创旅游高星级酒店和A级旅游景区的品牌热潮,指导、支持汶川水磨三江旅游区、北川大爱羌城旅游区和小平故里等景区创建国家
(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旅游综合管理能力。
组织贯彻好《旅游质量发展纲要》,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全省旅游投诉系统,严格执行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检查督办制度;健全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继续做好21个市州的游客满意度工作;启动
(六)创新旅游宣传营销,加快建设西部地区最重要的入境游目的地。
全省旅游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的意见》,创新入境旅游宣传推广举措,继续保持入境旅游市场强劲增势。要不断加强整体形象宣传,着力构建省、市、县及企业共同参与的旅游营销格局。突出强化境外营销。建立以旅行社、景区和旅游企业为主体的入境旅游营销联盟,围绕19个国际直航航线城市(国家和地区),推出10站全球巡回营销系列活动。加大与央视的合作力度,争取央视各涉旅栏目四川部分最大化。配合央视拍摄《百山百川》和《舌尖上的中国》第二部等节目,深度展示四川“大美山川、多彩人文”的旅游形象。组织好《四川宝藏》、《旅游梦想秀》节目。争取省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站增加旅游专题专栏专版。坚持以事件营销为核心,借助旅游、文化、会展等重大活动和体育赛事,提升营销实效;办好2013中国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全球旅游网络营运商合作交流会和第四届中国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等旅游节会活动。借助财富论坛、全球华商大会和西博会,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
(七)深入实施“人才强旅”战略,为旅游业转型升级夯实人才资源基础。进一步发挥全省旅游教育培训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全面整合我省旅游教育培训资源,联动相关部门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支撑旅游强省建设需要的旅游重点专业和学科。在我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旅游规划师等系列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建立、技术培训、技能考核认证等工作,使全省旅游人才开发同步纳入全省重点人才开发计划之中。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举办的各类市(州)党政领导主体培训班中增加旅游发展专题课程,分批开展全省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旅游强省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抓旅游培训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省分级、分层、分类培训的格局。建立健全旅游联合培训机制,强化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持证上岗工作,全面提升我省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探索建立导游、讲解员和旅游服务人员“金牌岗位等级”评定制度。
(八)狠抓旅游系统党风、行风、作风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全省旅游系统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十八大要求和中央关于改进作风有关规定,不断加强旅游系统作风建设。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准则,抓党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促行风,深入开展旅游行风建设,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旅游行业“窗口单位”的表率来抓,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景区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转作风,要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改进调查研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旅游干部队伍建设。全省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扩充业务知识面;善于思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国际化的视野;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在管理、在规划、在服务、在营销等各个环节上,结合本地实际创造好的经验,做出优异的成绩,带动和培养一大批旅游系统骨干行政管理人才队伍。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7864.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7567.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3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163.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64.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04.65万元,医疗卫生3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472.15万元。
三、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省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全省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按支出类别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旅游局机关机构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旅游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37.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9.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和购房补贴。
6、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7339.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资金主要包括:
(1)旅游宣传支出4550万元,用于国内旅游市场宣传、境外旅游市场宣传、媒体宣传和招商引资及区域合作等方面。
(2)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36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旅游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与区域合作、旅游标准化建设及全国标准化试点、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旅游信息化、旅游教育培训、旅游统计等方面。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6.32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导游考试和考核、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和全省旅游行风监管和三业锦昌大厦恢复重建工程等方面。
(4)机关服务(旅游行业管理与服务支出)70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运行
附件:1.四川省旅游局收支预算总表
2.四川省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四川省旅游局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3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3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7567.90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 304.65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04.65 | |
三、事业收入 | 二、医疗卫生 | 37.94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03.00 | 医疗保障 | 37.94 |
五、转移性收入 | 30.00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49.48 |
上级补助收入 | 30.00 | 住房改革支出 | 49.48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7472.15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7472.15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7864.22 |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7700.90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七、结转下年 | ||
八、上年结转 | 163.32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7864.22 | 支 出 总 计 | 7864.22 |
四川省旅游局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7731.22 | 810.90 | 6920.3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04.65 | 304.65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04.65 | 304.65 | |||
208 | 05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98.04 | 298.04 | ||
208 | 05 | 06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6.61 | 6.61 | ||
210 | 医疗卫生 | 37.94 | 37.94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37.94 | 37.94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46 | 8.46 | ||
210 | 05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7 | 1.27 | ||
210 | 05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8.21 | 28.21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7339.15 | 418.83 | 6920.32 | |||
216 | 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7339.15 | 418.83 | 6920.32 | ||
216 | 05 | 01 | 行政运行 | 398.54 | 398.54 | ||
216 | 05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06.32 | 306.32 | 其中:上年结转163.32 | |
216 | 05 | 03 | 机关服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724.29 | 20.29 | 704.00 | |
216 | 05 | 04 | 旅游宣传 | 4550.00 | 4550.00 | ||
216 | 05 | 05 |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 1360.00 | 136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48 | 49.48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48 | 49.4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39.92 | 39.92 | ||
221 | 02 | 03 | 购房补贴 | 9.56 | 9.56 | ||
注:教育、科技、文化、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支出列示到项级科目,其他支出列示到款级科目。 |
原文地址:http://www.scta.gov.cn/sclyj/lydt/zwgg/system/2013/04/10/000387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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