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机构编制的批复》(京公政复字[2007]72号),设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内设25个正处级机构,3个副处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纪委、警务保障处、东城交通支队等;下属1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局机关本级、车辆管理所、交通设施管理处、东城交通支队等。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维护疏导路面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办理各类机动车通行证件;
(二)负责重大国事外事活动、重要首脑外宾的交通安全保卫;
(三)负责全市地方(含外事机构、外籍人员)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
(四)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
(五)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六)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交通民警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讼工作;
(七)负责开发应用智能交通科学技术,规划设置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施;
(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6129人,实际5973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9185人。
离退休人员1894人,其中:离休19人,退休1875人。
二、2013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3年收入预算236108.2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18718.20万元;其他收入12119.18万元;统筹结余资金5270.82万元。
(二)支出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12354.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46.57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7606.90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00.00万元。
原文地址:http://zhengwu.beijing.gov.cn/zjgl/ys/2013/t13058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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