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苏省委老干部局是归口省委组织部管理的正厅级部门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离休干部和省管厅局级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对全省老干部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制订或参与全省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四)指导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及时了解掌握老干部的思想状况和意见要求。负责全省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宣传离休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改革开放中的现实作用,表彰离休干部的先进事迹。指导《银潮》的办刊工作。
(五)拟订老干部医疗保健和康复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离休干部享受副厅级单项或两项待遇的审批工作。做好省级机关老干部专用车辆的计划配备和更新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老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协调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审核办理有关安置手续。每两年组织一次走访慰问易地安置在外省市的离休干部。
(七)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健康疗养、文化、体育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管理、指导省钟山干部疗养院、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和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设、发展工作;负责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离休干部工作;抓好老干部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指导有关单位办理离休干部丧事。
(八)承担离休干部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呈报与处理工作;做好本省、外省老干部来苏学习、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离休干部证书的审核办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指导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省管退休厅局级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
局机关设6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2003年9月增挂计划财务处)、综合处、省直老干部处、市县老干部处、退休干部处(2005年7月增挂老干部活动与教育指导处,2010年5月改挂老干部社区服务与教育指导处)、干部人事处(2006年5月增挂老干部处)。
(二)下属单位
江苏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江苏省钟山干部疗养院、江苏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银潮杂志社、江苏省老年大学、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周报社。
三、2013年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3年全省老干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离退休干部学习十八大精神工作、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推进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认真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加深对十八大确定的重要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的理解,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增强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适当时候,举办十八大精神培训暨厅局级老干部读书班。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出省安置离休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向他们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江苏“两个率先”新成就。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各项制度,使他们能够按规定阅读文件、开展政治学习、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适时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情况,组织他们就近就地参观改革发展新成就,引导老同志正确认识形势,自觉支持改革发展。进一步创新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探索形成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年龄结构、党员数量、身体状况、居住分布等情况,按照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设置方式。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能够参加组织生活的,严格按照党章要求,把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的教育管理体系中。积极探索把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融入区域化党建大格局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社团组织的指导,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在离退休干部中的带动示范作用。
(四)做好离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巩固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正常运转。针对离休干部“两高期”实际,切实优化服务管理工作,尤其是健全医疗照顾政策,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关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的离休干部安置服务管理问题,协调做好有关工作,维护好离休干部切身利益。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活有特殊困难老干部关怀帮扶机制,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认真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易地安置离休干部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重视做好信访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解决老同志反映的生活问题。
(五)切实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稳妥推进、逐步完善,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积极探索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制度、机制、方法和途径。稳步向县(市、区)拓展,解决好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
(六)继续推进利用社区资源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创新手段、拓展内容,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更多精细化、个性化、亲情化服务。进一步加强服务离退休干部示范社区培育工作,支持帮助社区建立专兼职服务队伍,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第三批全省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七)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从离退休干部实际出发,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引导离退休干部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等方面献计出力,为在新起点上开创“两个率先”新局面作出新贡献。下半年,召开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经验交流会。
(八)抓好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适应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需求,进一步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使硬件不断完善、功能更加健全、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优良。继续推动离退休干部网络阵地建设,建好用好全省“离退休干部之家”网络服务平台,开拓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新空间。依托各类学习活动阵地,推动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工作,不断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九)做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围绕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改进调研方式,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推进老干部工作创新创优。继续办好《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和老干部工作网站,加强言论指导和经验交流。抓好离退休干部信息库建设,加强信息数据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办好《银潮》杂志,扩大发行范围,提高办刊质量。适当时候,召开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举办全省离退休干部信息库工作人员培训班。
(十)大力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引导广大老干部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满腔热情和深厚感情为老同志服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措施,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者的能力素质。继续举办全省老干部局(处)长培训班。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江苏省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6个内设机构,以及江苏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江苏省钟山干部疗养院、江苏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江苏省老年大学、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5个二级预算单位。银潮杂志社、关心下一代周报社属于自收自支单位,经费不纳入省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管理。
五、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江苏省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省财政关于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具体方法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适度从紧”的原则,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收支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和省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省财政厅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六、201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七、2013年江苏省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3年收入总预算10320.3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8229.23万元;非税收入78万元;其他收入2013.1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3年支出总预算10320.35万元,其中:
按预算支出功能分,年度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以下5项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1.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23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4796.1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32.83万元。
5、其他支出154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支出3994.15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125.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9.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医疗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等)。
2、项目支出6288.69万元。包括单位发展性项目支出5613.69万元万元、省级发展性项目支出675万元。
3、单位预留机动经费37.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增人、增资以及不可预见事项的支出)。
2013年度江苏省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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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
| 单位: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财政拨款 | 8,229.2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4,131.16 | 一、基本支出 | 3,994.15 |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8,229.23 | 二、外交 |
| 二、项目支出 | 6,288.69 |
2.政府性基金 |
| 三、国防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37.51 |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 | 78.00 | 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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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资金 | 2,013.12 | 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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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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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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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9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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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疗卫生 | 4,79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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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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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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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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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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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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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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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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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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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33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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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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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收入小计 | 10,320.35 | 二十、其他支出 | 154.00 | 当年支出小计 | 10,320.35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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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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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10,320.35 | 支出合计 | 10,320.35 | 支出合计 | 10,320.35 |
2013年度江苏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部门: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预留机动 |
000 | 合计 | 8,229.23 | 2,300.72 | 5,891.00 | 37.51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4,093.91 | 1,228.40 | 2,828.00 | 37.51 |
201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4,093.91 | 1,228.40 | 2,828.00 | 37.51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906.23 | 406.23 | 50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06.23 | 406.23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06.23 | 406.23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0.00 | 500.00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0.00 | 500.00 | ||
210 | 医疗卫生 | 2,893.84 | 484.84 | 2,409.00 | |
21002 | 公立医院 | 2,718.84 | 484.84 | 2,234.00 | |
2100210 | 行业医院 | 2,718.84 | 484.84 | 2,234.00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75.00 | 175.00 | ||
2100599 |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 175.00 | 175.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81.25 | 181.2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81.25 | 181.2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7.25 | 97.25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84.00 | 84.00 | ||
229 | 其他支出 | 154.00 | 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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