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49号),省国资委主要职责有9条:
(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国资委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规划
(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积极推进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禄口机场二期、南水北调江苏段、沿海开发、高速公路、铁路、新疆清洁能源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灵活运用融资工具,努力降低融资成本,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筹资、投资和建设任务。引导和促进省属企业最大限度地挖掘自身发展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融资功能,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企业主业开发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拓展新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带动力、影响力。
(二)、引导企业抓好日常生产经营,确保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趋势研判,统筹调度生产要素,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开拓市场,巩固和拓展客户资源,提高市场份额。加强资金筹措,优化融资方式,从紧控制费用支出,深入挖潜和降本增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好重要子公司和重点业务板块,督促企业领导人员和集团总部人员深入基层企业、沉到生产一线,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和问题,保证重要子公司和重要业务板块平稳较快发展。
(三)、更大力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有效防止和化解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快推进管理现代化步伐。明年安排专项资金推动部分省属企业建立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努力实现对财务和业务的信息化监控。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省属企业全部建立ERP系统。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高管人员的经营责任,组织实施经济增加值(EVA)考核。加强对金融衍生品、进出口代理等高风险业务和风险易发、高发环节的排查监控,从严管控以贸易形式为他人提供融资、以自营名义从事代理业务的行为,坚决遏制因违规决策、违规经营、管理失控导致的经营风险,全面提升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四)、推进资源配置整合优化,不断提高企业主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大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清理劣势子企业,退出低效无效参股投资和长期亏损业务,持续推动企业内部优质资源向主营业务、重要子公司集聚,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省属企业要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内部的清理整合任务。启动跨企业业务板块整合,推动国有资本更高层次的优化配置,提升企业主业竞争力和专业化发展水平。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科学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切实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导向作用。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重点推动苏豪控股、农垦集团、盐业集团等企业所属股份公司的上市工作,进一步提高省属企业的资本证券化水平。
(五)、以董事会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换届制度,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的外部董事制度,健全外部董事选用、评价制度,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落实董事会及外部董事向出资人代表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出资人意识。
(六)、完善企业收入分配机制,处理好企业内部分配关系。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场调节与政策调控相结合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努力实现职工收入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同步。合理控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与在职职工薪酬水平之间的差距,收入分配向基层企业倾斜,向一线员工倾斜,确保基层一线职工的收入增长高于企业高管和集团总部人员收入增长。着力落实国家四部委[2011]63号文件,切实推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探索“走出去”发展路径。重点研究农业企业到境外购买土地建设农场的可行性研究,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
(八)、深化与央企合作交流。积极主动加强与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联系,着力推动省政府与国务院国资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实。以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资合作,借力中央企业加快培育省内优强国有企业。
(九)、加强对市县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重点推动县级落实国有资产监管主体,企业国有资产总量较大的县区按照“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设立国资监管机构。
(十)、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国资监管科学化水平。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国资监管业务的学习,深刻把握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国资监管规律,努力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
2013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 |||||||
| | | 单位: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 | 支出用途 | | |
功能科目 | 小计 | 省本级支出 | 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14,018.11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 | 一、基本支出 | 3,717.23 |
二、非税资金 | | 二、外交 |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037.81 |
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国防 | |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469.00 |
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四、公共安全 | | |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2,210.42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五、教育 | | | | 二、项目支出 | 10,250.00 |
专项收入 | | 六、科学技术 | | | | 1、单位发展项目 | 10,250.00 |
其他非税收入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2、省直发展项目 | |
三、其他资金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10,906.26 | 10,906.26 | | 3、市县发展项目 | |
事业收入 | | 九、医疗卫生 | |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50.88 |
经营收入 | | 十、节能环保 | | | | | |
其他收入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 | | |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 | | |
| | 十三、交通运输 | |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3,037.17 | 3,037.17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 |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290.33 | 290.33 | | | |
|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 | | |
当年收入小计 | 14,018.11 | 二十、其他支出 | | | |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215.65 | | | |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215.65 |
其中: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 | | | | | | |
收入合计 | 14,233.76 | 支出合计 | 14,233.76 | 14,233.76 | | 支出合计 | 14,233.76 |
2013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说明
一、收入预算14233.76万元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4018.11万元。财政当年安排资金。
2、上年结转资金215.65万元。
二、支出预算14233.7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10906.26万元。其中:
(1)省级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贴(原商业厅下属行政性公司、省纺织集团公司、省丝绸集团公司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同城待遇,在宁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8970万元。
(2)离休人员离休费461.69万元。
(3)退休人员退休费1445.87万元。
(4)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8.70万元。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037.17万元。其中: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37.8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0.30万元。
(3)独生子女医疗费12.24万元。
(4)独生子女奖励金0.29万元。
(5)项目支出1280.00万元。
(6)单位预留机动经费50.88万元。
(7)结转下年资金215.6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90.33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135.99万元。
(2)提租补贴154.3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3717.23万元。其中: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37.8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9.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0.42万元。
2、项目支出10250万元。其中:
(1)省级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贴(原商业厅行政性公司、省纺织集团公司、省丝绸集团公司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同城待遇,在宁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8970万元。
(2)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
(3)审计检查费用184万元。
(4)省属企业组织领导建设110万元。
(5)查办经济案件60万元。
(6)国有企业管理200万元。
(7)国有产权登记80万元。
(8)办公用房租赁580万元。
(9)省属企业巡视工作经济50万元。
3、单位预留机动经费50.88万元。
4、结转下年资金21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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