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江苏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
3、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起草江苏省有关税收政策文件,从税收方面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国务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负责省属纳税人税收、基金(费)征收管理。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定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省国家税务部门共同组织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6、监督检查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7、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8、指导、管理全省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全省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金税工程”的开发、推广与应用。
10、垂直管理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适应发展新形势,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1)加强组织收入工作。严格依法组织收入,狠抓收入质量监控管理。积极开展收入预测分析,提高系统性风险判断能力,促进国家税收预算圆满完成。
(2)加强各税种及基金(费)管理。完善建筑业项目管理,抓好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营业税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拓展汇缴广度和深度。推进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直接管理,完善高收入行业、股权转让、利股红等风险识别模型。全面应用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和12万自助申报软件,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进一步提高地方税种信息化征管水平,实现房地产一体化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试行)》,推行税、费同征同管,推广财政、地税、社保部门三方联网工程,实现大集中系统和“金保”工程对接。
(3)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继续抓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建立健全减免税管理核算体系;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4)强化税收政策研究。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产业,研究梳理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我省产业转型和服务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深入开展房产税、环境税等税制改革。
2、把握改革新进程,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1)优化征管管理基础。全面实施基础信息推送确认制,还责于纳税人;加强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核实、校验管理,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清理、简化纳税人报送的涉税数据资料;继续强化数据质量监控,改进第三方数据标准化处理、采集和应用,不断完善数据采集和质量管理机制;制定下发发票管理综合改革方案,实施发票管理综合改革。
(2)加强和改进税收风险管理。加强和充实风险监控力量,由省辖市局统一组织实施风险监控力量薄弱地区的风险监控。加强对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等高风险行为的监管与应对,实施有效的风险识别、任务推送和措施应对。
(3)加强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以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作为全系统的大企业,纳入重点税源进行专业化管理。推广应用全省大企业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以企业集团信息归集、整合、统筹和共享机制,以省、市两级为主体,集中开展大企业风险监控、实施风险分级应对。引导大企业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的内控机制。
(4)推进稽查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深化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推进稽查体制机制创新,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完善稽查办案部门协作机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3、呼应公众新需求,着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1)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服务热线、政务微博、手机媒体、网络平台等手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2)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完善涉税舆情收集、应对机制,进一步突出源头治理,切实增强舆情管理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改进纳税服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拓展辅导阵地,细分辅导对象,优化门户网站,提升纳税人自主办税能力。拓展12366热线服务功能,集中涉税信息发布,强化12366热线税情分析,加强对热线投诉事项的督办和随访。科学布局办税服务网络,统一规范全省纳税人办税指南和涉税表单及资料,实行办税服务厅流水式作业,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税。积极开展“纳税人之家”活动,探索实行纳税信用等级动态管理。
4、落实转型新要求,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层次和水平
(1)加强法制建设。研究构建专业化管理条件下的执法责任制体系,创新执法问责办法,加大执法问责力度。规范和统一涉税事项后续管理内容,加强后续监管。全面加强对税务行政裁量权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开展执法督察。对重要执法行为、风险应对情况、结构性减税、免税政策执行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察。
(3)强化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发票违法市场,认真做好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认真查处涉税大要案。
5、对接目标新内涵,努力促进内部行政管理科学化
(1)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建设“服务零距离、满意在地税”工作品牌。改进会风、文风,积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强化基础规范建设。研究制定全系统基层规范化建设意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启动行政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地税机关行政办公标准化、网络化、协同化。
(3)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培训模式,组织开展全省业务培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探索人才多元化培养机制,重点打造“领导人才、行政执法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四大类人才库。
(4)加强地税文化建设。深入宣传、实践江苏地税精神,重点推进和谐文化、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廉政文化和惠民文化建设。加强文化宣传与交流,逐步统一形象标识,创建文化建设示范点。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是江苏省政府主管全省地方税务工作的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下设13个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68个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内设12个处室,2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事业单位。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营业税和基金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处)、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规划财务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数据管理处、督察内审处、基层工作处、人事处、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方法
1、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适度从紧”的原则。
(1)突出保障重点,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必需的基本支出的基础上,有保有压、有进有退,优先确保有利于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的投入;
(2)不断优化结构,按照零基预算要求,整合同类专项项目经费,加大对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统筹收支安排,将单位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4)深化预算管理,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努力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2、预算编制方法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在职人员按编报预算时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核定,超编按编制,空编按实有;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编报预算时的实际人数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省财政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
(2)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专项支出预算动态化编制办法》的规定,根据单位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分清轻重缓急,安排项目支出,编制专项支出预算。
二、201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表
(一)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财政拨款 | 18398.31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7917.47 | 一、基本支出 | 3454.78 |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18398.31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168.09 | 二、项目支出 | 14874.50 |
2、政府性基金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362.75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119.03 | |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 | 50.00 | ||||
三、其他资金 | |||||
当年收入小计 | 18448.31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收入合计 | 18448.31 | 支出合计 | 18448.31 | 支出合计 | 18448.31 |
(二)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预留机动 |
201一般公共服务 | 17867.47 | 2923.94 | 14824.50 | 119.03 |
20107 税收事务 | 17867.47 | 2923.94 | 14824.50 | 119.03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 | 168.09 | 168.09 | ||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68.09 | 168.09 | ||
221住房保障支出 | 362.75 | 362.75 | ||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 362.75 | 362.75 | ||
合计 | 18398.31 | 3454.78 | 14824.50 | 119.03 |
三、201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3年省地税局经省人大批复下达的收入总预算18448.3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8398.31万元。非税资金50万元,其中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5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3年省地税局经省人大批复下达的支出总预算1844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4.78万元,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0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2.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3.87万元;项目支出共14874.50万元,是保障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单位预留机动经费119.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增人、增资以及不可预见事项的支出。
原文地址:http://xxgk.jsds.gov.cn/art/2013/4/28/art_53_16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