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政办发[2009]138号)规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能有13项,涉及主要工作及任务有: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省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省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拨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省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综合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本厅和省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除履行以上行政职能以外,还直接经办原部属下放的11个行业和部、省属企业60万左右职工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支付、结算工作,以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2万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工作;直接经办了3000多家省级机关医保参保单位10万名职工的医疗保险和5000多人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是全省人社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特别是“两大体系”建设为抓手,坚持统筹兼顾、量质并重,坚持创新创优、率先领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科教与人才强省两大战略,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与和谐劳动关系两大建设,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两项改革,围绕稳增长更大力度提供服务保障,围绕调结构更大力度强化人力资源支撑,围绕惠民生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围绕促和谐更大力度维护人社领域稳定,围绕提能力更大力度加强自身建设,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服务于转型升级,确保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增进民生幸福、助推“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点办好三个方面的民生实事:一是促进困难人员再就业。重点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和1.6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帮助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万人,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1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开展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机制建设。三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确保社会保障卡覆盖人数达到2940万人。围绕上述目标,重点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一)量质并重全力促进就业创业。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二是全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三是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四是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统筹城乡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推进制度整合和政策完善。二是突出抓好重点人员参保。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保,帮助困难群体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巩固和提高各项社会保险覆盖率。三是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四是优化社保管理服务。全面推行新农保“四个不出村”服务模式,继续抓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窗口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引培并举突出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二是持续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三是加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四是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积极稳妥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一是不断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二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三是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四是着力提高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
(五)统筹兼顾着力推进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完善机关公务员工资制度;二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
(六)多措并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着力规范企业用工;二是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三是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
(七)城乡一体全面提升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实施标准化建设;二是提高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三是加快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
2013年度江苏省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单位: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财政拨款 | 30,856.0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1,741.46 | 一、基本支出 | 8,543.07 |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30,856.08 | 二、外交 | 二、项目支出 | 22,758.26 | |
2.政府性基金 | 三、国防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229.75 | ||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 | 675.00 | 四、公共安全 | |||
三、其他资金 | 五、教育 | ||||
六、科学技术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18,916.75 | ||||
九、医疗卫生 | |||||
十、节能环保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十三、交通运输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872.87 |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当年收入小计 | 31,531.08 | 二十、其他支出 | 当年支出小计 | 31,531.08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收入合计 | 31,531.08 | 支出合计 | 31,531.08 | 支出合计 | 31,531.08 |
2013年度江苏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预留机动 |
000 | 合计 | 30,856.08 | 8,538.07 | 22,088.26 | 229.75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1,071.46 | 640.48 | 10,380.50 | 50.48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6,681.46 | 640.48 | 5,990.50 | 50.48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390.00 | 4,39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8,911.75 | 7,024.72 | 11,707.76 | 179.27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5,774.35 | 5,247.32 | 10,347.76 | 179.27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5,182.20 | 5,006.34 | 175.86 | |
2080104 | 综合业务管理 | 1,570.00 | 1,570.00 | ||
2080105 | 劳动保障监察 | 780.00 | 780.00 | ||
2080106 | 就业管理事务 | 1,640.00 | 1,640.00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225.00 | 2,225.00 | ||
2080111 |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2,940.98 | 232.22 | 2,708.76 | |
2080112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200.00 | 200.00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236.17 | 8.76 | 1,224.00 | 3.41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77.40 | 1,777.40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777.40 | 1,777.40 | ||
20807 | 就业补助 | 1,360.00 | 1,360.00 | ||
2080701 |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 | 360.00 | 360.00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1,000.00 | 1,0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72.87 | 872.8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72.87 | 872.8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80.92 | 480.92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91.95 | 39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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