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国内外及全省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发展。
(4)负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统筹协调省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省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省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7)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我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省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8)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省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储备。
(9)牵头负责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苏北发展、沿海发展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推进流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负责我省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
(10)统筹协调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负责对全省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工作。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12)统筹协调省际间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省际间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省际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13)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14)负责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提升研究能力,切实发挥经济监测和规划引领作用。
①、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监测。坚持将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监测作为提高工作水平、服务领导决策的主要途径之一,继续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处室全介入的举委体制,把经济运行监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主要工作日程。不断完善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召开有相关处室参加的经济形势分析会,每季召开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及省级相关部门参加的经济形势研判座谈会。建立监测联系点,及时掌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创新分析手段,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监测并重,建立完善全省宏观经济景气模型和预警模型,切实发挥监测预警“一叶知秋”的功效,有效提高监测分析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强化质量第一意思,努力把握“准”、突出“快”、注重“精”,力争做到对当期运行信息全面掌握,对未来发展走势判断求准,对下一步对策措施建议到位,为领导层决策部署工作提供可用参考。
②、加强规划编制工作。明年我省将有一批国家级战略规划和省政府专项规划制定完成并着手实施,在经济工作实践中发挥其引领作用至关重要。要认真组织省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对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相关内容及省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自我评估,进一步健全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制度。配合省人大进行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检查,全面掌握主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牵头形成《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认真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规划修改完善和上报等工作,争取规划早日出台。规划下发后,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推进,促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早出成效。切实加强《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国家规划衔接,推动规划尽早发布实施;组织省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有效落实;通过各种形式,加大规划宣传,引导全社会了解规划、遵守规划、实施规划;以县域为主体,开展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点。积极做好宁镇杨同城化规划、黄河故道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其他规划的编制、审批及汇编等工作,进一步细化有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规划有效落实。
(2)扩大有效需求,巩固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总体态势。
①、着力增加有效投入。努力保持投资稳定较快增长,全力推进符合转型升级方向和增强发展后劲的重大项目建设,构建规划引领、政策支撑、要素保障、合力推进的项目工作机制。省级层面继续集中力量组织实施200个重大项目。注重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高效农业、生态环保、资源节约、民生事业等领域的导向性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以铁路、机场、水运、水利、能源、信息为重点的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综合交通大通道、大枢纽和大网络建设项目,加快构建全省“四纵四横”综合交通通道骨架。加快建设苏南城际铁路、江北铁路、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等一批区域性交通网络工程。继续实施一批能源建设项目。更加务实有效地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活力。
②、着力扩大消费需求。落实政策、创新政策,更加积极主动地引导居民消费。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培育文化、旅游、健身、信息、家居服务等新的消费热点,加快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鼓励发展多样化服务消费和产品消费。加强商品流通体系建设,降低商品流通特别是物流成本。完善城乡商贸网络,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和农社对接,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扶持一批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大力发展新型商业业态。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狠抓食品药品安全整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设放心消费环境。
③、着力稳定外贸出口。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研究制定并具体实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不断提高江苏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加快建设一批外向度高、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省级出口基地,支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排难求进、扩大出口,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贸易出口,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更加积极有效地应对贸易摩擦。继续改善进口低迷状况,增加国内紧缺的能源原材料进口,支持企业不失时机扩大先进技术及关键零部件进口。量质并重提高利用外资整体水平,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引导外资向价值链两端延伸。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和功能创新,加强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整合,推动海峡两岸(昆山)产业合作园区加快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
(3)优化产业结构,坚定不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①、继续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特色园区、特色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继续抓好粮食生产,力争实现粮食“十连增”。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检体系。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加快并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组织化程度。加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提高新型现代农业装备水平,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县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千里黄河故道地区综合开发,组织实施七大重点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特色走廊。
②、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推进方案,促进新兴产业高端发展、规模发展,力争占工业比重超过30%。着力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培育一批优强企业。认真开展国家级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省建设工作,用好用活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先导性、基础性和突破性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培育、发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前沿产业、特色产业、高端产业,建设技术层次高、集约集聚好、综合配套优的重要产业基地。在新兴产业产品进入市场初始阶段扩大营销规模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兴产业成熟产品首购首用等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本省市场需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的拉动作用。
③、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专题会议,在金融服务、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节能和环境服务、现代物流、创意设计、商贸会展、文化教育、旅游健康以及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等十个重点产业领域,实施百个重大项目,每年完成千亿元投资。着眼于服务业“新业态、新领域、新热点”,优选一批投资强度大、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推动100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启动服务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集约集聚、多业融合的园区格局。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创新百强示范工程,着力培育50家技术创新型企业、30家业态创新型企业和20家品牌创新型企业。制定出台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
④、大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落实布局调整、技术改造和品牌培育关键措施,着力优化调整制造业重大产业布局,推动石化、钢铁产业转移转型,加快沿海现代重化工基地建设。着力推进100家省级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打造50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链、50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提高产业集中度。更加广泛地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扎实推进“两化融合”试验区和示范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万企升级行动计划”、“百项千亿技改工程”,引导传统产业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创建知名品牌,提高国际竞争力。
(4)强化创新驱动,显著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①、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不断强化技术研发能力建设,推动创新政策、创新资源和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支持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形成创新企业集群。着力开展“百千万科技企业培育行动”和“智慧百企”培育工作,重点建设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强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转化、融资服务、社会化人才服务等重要平台建设,完善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②、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支持骨干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优化建设各类创新平台,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政府引导性投入力度,促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持续增长。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优化科技创新布局,加强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园区建设,不断提升全省创新发展整体水平。积极推进开放式创新和协同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③、贯彻人才优先方针。坚持引进、培养、激励多策并举,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创新人才队伍。大力引进和培养科技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强企业经营者能力素质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全球眼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加强员工在岗培训,努力培养更多拥有一技之长的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5)注重统筹融合,更大力度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①、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为主要抓手,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增收、社会保障、领导体制“六个一体化”。不断完善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在我省率先建设“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推进都市圈、城市群建设,提升大城市功能,积极发展中小城市,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美好乡村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机制改革,探索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②、不断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密切关注并牢牢把握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可能上升为国家战略提供的重大机遇,加快建立实施规划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推动苏南地区率先实现经济发展由要素投入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的根本性转型,着力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开放合作引领区、富裕文明宜居区。继续加大对苏北支持力度,强化“一市一策”实效性,加快苏北地区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实施苏北新型工业化提速等“六大行动”,着力培育和壮大苏北县域经济,深入推进“四项转移”和共建园区建设,增强苏北发展内生动力。支持苏中江海联动开发和跨江互动发展,加快宁镇扬同城化进程,开展泰州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支持南通在长三角核心区建设中实现新的突破,以苏中加快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呼应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进一步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滩涂围垦、载体建设、环境保护上取得更大进展,力促其尽快成为新的增长极。
③、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加大长三角区域规划实施力度,当好轮值东道主,筹备召开2013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和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的运作机制。继续深化在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十个领域的合作,有序推动长三角区域内的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合作。深入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在立足自身求发展的同时,努力为全国区域发展多作贡献。继续做好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拉萨市和青海海南州工作。拓展省际间交流合作,扎实推进苏陕挂钩协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做好苏黔对口帮扶的前期准备工作。
(6)建设“两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水平。
①、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经济社会生态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开发方向,创新开发方式,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建设高效、集约、均衡、永续的美好江苏。
②、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全面促进资源节约,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重点抓好高耗能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统筹推进建筑、交通、商业、民用领域节能。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重点工程和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实施严于国家要求的环境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落后产能淘汰计划。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控。着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加强园区循环化试点。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加快对传统产业的低碳化改造,开展低碳经济示范试点工程,推动苏州、淮安、镇江三个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建设率先取得实效。
③、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继续加强以太湖为重点的流域污染治理,开展长江沿岸化工园区和入江支流的整治,进一步提高淮河流域污水集中处理率,完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污水管网和截污导流工程。积极推进区域集中供水,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实施“蓝天工程”,加强机动车尾气、扬尘和工业废气治理。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④、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和完善非化石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完善资源开采生态环境保护和补偿机制,构建碳排放、排污权等交易平台,推进阶梯式价格政策改革试点,引导企业、社会减少资源消耗量。推进排污收费制度改革,完善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成合理、节约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7)深化体制创新,务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①、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着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经营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推进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既好又快发展,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及其实施细则,拓宽民资进入领域。精心实施“营改增”试点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稳步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财税激励机制。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加强民间金融管理,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②、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行政组织架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继续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省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结果问责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政府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公开透明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③、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不断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持续扩大基层医改成效。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构建多元办医格局。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提高医药卫生领域信息化管理水平。
④、扎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继续抓好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以及南京国家科技体制、无锡“两型”社会建设、宿迁区域发展等综合配套改革。支持泰州转型升级综合改革,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适时开展更广领域的改革试点工作,力争我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也与发展绩效一样走在全国前列。
(8)坚持民生优先,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
①、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把增加收入作为增进民生幸福的核心任务,扎实有效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两个同步”、提高“两个比重”。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推动就业惠民、创业富民、社保安民、投资兴民、帮扶助民,完善增收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注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以更加务实的举措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达到时序进度。
②、有力有序推进“六大体系”建设。围绕民生“五有”的要求,坚持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长效化推进的思路,加快推进“六大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国家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不断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均衡配置,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保障网。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实事工程,确保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体系建设带来的实际成效。
③、继续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改革步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组织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呼应文化建设大局,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着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和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加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管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④、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提高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高度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和完善网络信息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9)、做好其它全省发展和改革事项
一是编制《2012年江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全面反映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二是继续做好经济动员及应急管理工作。三是继续推动企业债券融资、创业投资和境外上市工作。四是贯彻《江苏省招投标条例》,对全省招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五是做好涉及发改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开好全省发改系统的工作会议以及全省体改、投资等专题会议。七是维护好全省发改系统的纵向网运营,确保网上审批、网上备案和网络会议等。八是做好《发展改革志》编纂工作。
3、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社会事业改革处(省医改办)、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区域经济处、农村经济处、基础产业处、工业处、服务业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对口支援处、经济合作处、行政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组、监察室、煤炭电力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石油天然气处。
下属单位:宏观经济研究院、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省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发展国际咨询会议组委会办公室、省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信息中心、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江苏农村经济产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4、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在法律赋予政府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在职人员按编制预算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核定,超编按编制,空编按实有;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编报时实际人数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省财政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
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实现部门职能和2013年工作任务为依据,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
收入征收预算:按前三年收入征收平均水平,结合下年度各种增减因素综合考虑,非税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一切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对各项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
(二)201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表
2013年省发改委收支预算总表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财政拨款 | 9,255.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6,518.68 | 一、基本支出 | 5,844.74 |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9,255.79 | 二、外交 | | 二、项目支出 | 3,480.00 |
2.政府性基金 | | 三、国防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91.05 |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 | 100.00 | 四、公共安全 | | | |
三、其他资金 | | 五、教育 | | | |
| | 六、科学技术 | |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2,451.74 | | |
| | 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5.37 | | |
| | 十、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 |
当年收入小计 | 9,355.79 | 十一、其他支出 | | 当年支出小计 | 9,415.79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100.00 | |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40.00 |
收入合计 | 9,455.79 | 支出合计 | 9,455.79 | 支出合计 | 9,455.79 |
2013年省发改委财政拨款支预算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预留机动 |
000 | 合计 | 9,255.79 | 5,744.74 | 3,420.00 | 91.05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6,318.68 | 2,807.63 | 3,420.00 | 91.05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6,318.68 | 2,807.63 | 3,420.00 | 91.05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451.74 | 2,451.74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51.74 | 2,451.74 |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451.74 | 2,451.74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85.37 | 485.37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85.37 | 485.37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36.15 | 236.15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49.22 | 249.22 | | |
2013年省发展改革委收支预算包含了发改委机关本级、江苏省能源局、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三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1、收入预算9455.79万元,较上年增7.55万元
当年安排公共财政拨款(资金)9255.79万元,比上年增加27.55万元;非税资金1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国有资产的出租收入;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
2、当年支出9415.79万元,结转下年资金40万元
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51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5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37万元;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844.74万元、项目支出3480万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91.05万元、结转下年资金40万元。
3、主要支出内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8.68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开展发展和改革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451.74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85.37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及新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
原文地址:http://www.js.gov.cn/jsgov/tj/fgw/201305/t20130502_382099.html
上一篇:江苏省妇联2012年部门预算
下一篇: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