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厅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省进出口状况,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指导和协调 加工贸易工作。
(七)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我省代表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多边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
(八)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的进出口许可事务。
(九)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及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一)宏观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外商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核准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联系国家级出口加工区;负责全省口岸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本省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有关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核准省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归口管理全省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指导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商务厅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商务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货物进出口、服务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对外投资均增长15%。
(一)内贸流通方面。
1.突出优化流通产业发展环境。推动出台我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意见。探索促进流通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商贸流通业发展综合考评机制。规划商贸流通企业诚信建设框架,开展“万家徽商诚信经营示范活动”。
2.突出培育商贸流通主体。按照“引进外生、扶持限上、培育小微、注重特色”的路子,全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法人企业600家,其中销售额500亿元的1家、争取超10亿元180家。
3.突出完善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围绕构建“五大流通体系为骨架、配送中心(基地)为支撑、销售终端便民店(点)全覆盖”的商业网络格局,巩固完善区域性骨干流通体系,建成全国性大型商品交易市场2个、跨省及省内区域性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配送中心30个。巩固完善城乡流通体系,按照标准化、信息化、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要求,规划分别新增乡镇商贸中心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各40个,开展城市商贸集聚区示范创建活动,争取打造40个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巩固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10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和县乡农贸市场,组织农超、农网等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100场以上。巩固完善生产资料和专业市场流通体系。
4.突出开展促消费活动。深化推进“双百”活动,重点支持影响大、成效实的消费促进主题活动100场以上,组织开展限额以上流通企业“家家有品牌区、店店有品牌柜”活动,带动地产品销售,扩大优质产品、特色产品消费,争取全年品牌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积极倡导绿色消费,落实节能惠民工程等促消费政策,扩大节能汽车、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同时,抓住刷卡费率下调机遇,引导扩大信用消费和刷卡消费。
5.突出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推动出台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文件。组织开展“万家电商安徽名品网上行”和“百家电商平台、百家电商企业”双百强竞赛活动,召开安徽网商大会。抓好安徽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筹建淘宝网“安徽馆”。
6.突出推进“五位一体”民生商务建设。推进建立“放心早餐、放心家政”限上企业标准。全年压缩屠宰场点200个,培育连锁经营企业30家(直营连锁网点超过50个),建成公益性直销菜市场20个、社区(中心村)放心购物直营便利店800个、各类规范放心早餐网点2000个,建设1个省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培育40家家政服务限上企业。适时召开推进“放心肉”、“放心家政”建设现场会。组织开展商务系统“百姓消费问冷暖”调研活动,提高刺激消费政策的针对性。
7.突出加强市场调控保障。完善市场运行监测预警制度,建立完善应急储备和物资投放体系,适时增加储备商品规模和品种。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做好酒类流通、药品流通、成品油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典当、拍卖、茧丝绸等特殊行业管理,探索建立相应的市场进出机制。
(二)对外贸易方面。
1.坚持“七统”举措促进。引导市县进行政策同向叠加配套,加快政策兑现,争取“半年预兑、年终总兑”。加大“统宣、统育、统包、统展、统保、统借、统担”工作力度,全年新增“统保”企业500家、“统借”县(市、区)20个、“统担”市6个、“统包”全覆盖。探索建立广交会展位和外贸进出口业绩挂钩机制。
2.坚持主体培育促进。实施过亿美元企业培育计划和千企增百万活动,实现大型外贸骨干企业“一企一策”服务制度、中小企业包保责任制度、新增备案企业孵化培育制度、重点行业贸易摩擦预警通报制度全覆盖,过亿美元县达到40个、过亿美元企业达到60家,争取发生实绩企业突破6000家,过10亿美元加工贸易型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3.坚持平台推动促进。做强出口基地,发挥5个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4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2个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1个服务外包基地等各类国家级平台作用,做好皖维新材料、铜陵铜基电子材料2个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5个农轻纺出口转型升级基地申报工作,会同国检局共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公共检测平台,争取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超过45%,服务贸易相对货物贸易比重超过8%。做实研发平台,发挥省公共外贸创意研发中心的创意性、公共性、公益性,推动科技研发长入传统玩具、家电制造业,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提升外贸企业竞争力,争取 三年实现各市全覆盖。
4.坚持市场拓展促进。继续开展“千企百展”市场拓展活动,参展企业超过1000家;利用商务部支持建设的俄罗斯莫斯科、阿联酋迪拜、墨西哥坎昆等境外商品营销平台,探索建立1~2个安徽境外商品营销中心,联手香港贸发局进入国际品牌会展俱乐部;支持收购境外企业品牌和销售渠道,全年对新兴市场出口占比超过65%。
5.坚持口岸便利促进。注重发挥我省9个开放口岸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船务公司、知名船代、货代企业,探索开展江海联运、铁海联运、空空联运。稳步推进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围绕特大型项目积极申报设立国家综合保税区并争取获批,提高涉外物流便利化水平。
6.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实施“加工贸易翻番”和“新兴贸易方式创新”工程,推动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开展“大进大出型”加工贸易和新型贸易方式,探索设立新型贸易试验区。同时抓住部分商品进口环节税费调整机遇,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战略性资源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等进口。
7.坚持部门联动促进。充分发挥全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外贸便利化规程,积极推进海关、国检等多部门联检平台建设,力争外贸便利化水平领先中部乃至全国;深化部门协作,会同发改委积极争取大宗商品进出口配额和特殊商品经营资质;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及工作联动机制,落实海关、国检会商机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部门合力。
(三)利用外资方面。
1.抓好项目谋划推介。立足我省八大主导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重点推介200个重点招商项目,推进100个重点在谈项目,促进100个重点签约项目,推动100个重点在建项目,力争全省签约投资总额过亿美元外资项目20个以上,落户和到资投资总额过亿美元外资项目15个以上。
2.抓好招商平台对接。瞄准香港、台湾、日韩、美国、欧洲等重要外资来源地,整合资源举办百场经贸招商对接活动,重点办好2013皖港经贸文化交流、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中博会等重大活动和“世界500强及跨国公司安徽行”专题活动。实施客商资源拓展“三百计划”(百个使领馆、百个中介机构、百个重点企业),指导各地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招商,力争引进世界500强企业5家以上。
3.抓好园区载体建设。制定出台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办法,突出申报程序、准入门槛、升级标准,畅通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通道。支持10个符合条件的省级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指导各市分别抓好1个经开区扩容晋级试点,帮助推进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园、合肥日经产业园、铜陵台湾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重点围绕经济外向度、产业集中度、投资强度、环境保护度等指标,建立经济开发区发展评价指数,发布年度“白皮书”,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全年新增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2个GDP过百亿园区。
4.抓好招商跟进服务。继续实行重大外资项目按月通报制度,争取全年重大外资项目协议外资到位率提高5个百分点。会同各市县建立1000家重点外资企业联系制度,促进“以商引商”和徽商“凤还巢”。
(四)对外经济合作方面。
1.深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出台安徽省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引导有实力企业领办园区;重点谋划家电、建材、汽车等主导产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条,鼓励我省企业利用境外合作区平台转移优势产能,规避贸易壁垒。
2.实施“走出去”企业孵化工程。重点推进有富余产能企业孵化、有境外工程承揽能力企业孵化、有走出去意愿国企孵化、有适应投资国别需求企业孵化,争取三年新增“走出去”企业100家。今年在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淮南华联商厦走进莫桑比克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3.打造服务保障促进工程。创新支持政策,对“走出去”带动进出口按总量给予鼓励;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全省240家走出去企业信息库,实现便利化服务全覆盖。
4.推进外派劳务规范管理工程。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外派劳务人员审批机制、派前培训机制、持证上岗机制、进出通报机制、人员管理机制、外派中介机构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五)机关建设方面。
1.着力强化作风优环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发展理念。同时启动建设县级商务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年内实现全覆盖,减轻基层负担。
2.着力强化政策优环境,落实完善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内外贸促进政策,借鉴创新商务发展举措;跟踪推进部省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搭建厅市战略合作共建平台,营造共促商务的强大合力。
3.着力强化服务优环境,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切实做到“两个50%”(行政审批项目压缩50%以上、办理承诺时限压缩50%以上);继续推行“一企一策”包保个性化服务,进一步发挥好商(协)会的作用,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4.着力强化创新优环境,以“五比五创”为载体,以“五好”为标杆,深入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考核,扎实开展“千名商务干部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对全省商务系统和厅机关处室考核的长效机制,营造公正透明的商务环境。
5.着力强化党建优环境,以“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常态化为抓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浓厚氛围。
三、商务厅概况
省商务厅部门由厅机关本级行政和所属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安徽省外商投资促进事务局(参公管理)2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编制数分别为:138、272、8,商务厅本级行政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23个处(室)机构。
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名称:省商务厅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收 入 项 目 | 支 出 项 目 | 预算数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补助收入 | 41,447.1 | 一、基本支出 | 4,973.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5,841.5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405.9 |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 | 6,481.1 | 人员支出 | 3,738.5 | 二、外交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99.0 | |
重点项目预算拨款 | 34,900.0 | 在职人员支出 | 2,902.9 | 三、国防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18.2 | |
政府非税收入 | 66.0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42.2 | 四、公共安全 |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36,300.0 | |
离退休人员支出 | 693.4 | 五、教育 | 4,691.9 | 五、基本建设支出 | |||
定额公用支出 | 1,235.0 | 六、科学技术 | 六、其他资本性支出 | 1,598.0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七、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 3,274.0 | 二、项目支出 | 39,747.6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644.2 | 八、赠与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九、债务利息支出 | ||||||
三、其他收入 | 十、医疗卫生 | 268.4 | 十、债务还本支出 | ||||
事业收入 | 十一、节能环保 | 十一、其他支出 | |||||
经营收入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
上级补助收入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四、交通运输 | ||||||
其他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500.0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32,400.0 | ||||||
四、上年结余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375.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二十二、储备事务支出 | |||||||
二十三、预备费 | |||||||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44,721.1 | 支 出 总 计 | 44,721.1 | 支 出 总 计 | 44,721.1 | 支 出 总 计 | 44,721.1 |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科目编码 |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合计 | 41,447.1 | 4,009.1 | 37,438.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5,841.5 | 1,393.5 | 4,448.0 | |
20109 | 海关事务 | 258.0 | 258.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5,473.5 | 1,393.5 | 4,080.0 | |
205 | 教育 | 1,650.6 | 1,560.6 | 90.0 | |
20503 | 职业教育 | 1,650.6 | 1,560.6 | 9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08.1 | 608.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08.1 | 608.1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12.1 | 512.1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96.0 | 96.0 | ||
210 | 医疗卫生 | 221.7 | 221.7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21.7 | 221.7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8.3 | 128.3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93.4 | 93.4 |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500.0 | 500.0 | ||
21502 | 制造业 | 500.0 | 500.0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32,400.0 | 32,400.0 | ||
21602 | 商业流通事务 | 3,000.0 | 3,000.0 | ||
21606 |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29,400.0 | 29,4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5.2 | 225.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25.2 | 225.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7.7 | 167.7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57.5 | 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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