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情况说明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0号)精神,现将我委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有关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职能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97号)文件规定,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拟订。(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三)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协调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依法监管工作。(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渔政、渔港、渔船的监管工作。(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九)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十)拟订农业科技、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十一)承担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有关工作。(十二)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组织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十三)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十四)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十五)牵头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农业产业化工作,联系协调粮油、畜牧、渔业、蔬菜、水果、茧丝绸、中药材、棉花、茶叶等十大主导产业主管单位;牵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受理有关农民负担问题的举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牵头农科教统筹工作,统筹规划农业农村经济、科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制定农资市场监管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和民生工程有关工作;配合省统计局做好农业农村经济相关统计工作。
二、2013年主要工作
(一)努力实现粮食稳中有增。深入实施粮食生产“三大”行动,以2000万亩小麦、1500万亩水稻、600万亩玉米核心示范区和705个万亩粮油棉高产创建示范片为重点,强化示范和创建机制构建,力争取得新进展。巩固和扩大小麦千斤市县创建成果。扎实开展小麦主产区良种采购统供、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试点。加大小麦多功能复式作业、水稻工厂化育秧和机械栽植、玉米机械化收获等关键技术覆盖面。
(二)大力推进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业发展。深入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落实肉牛肉羊生产扶持政策,稳定生猪家禽生产,抓好良繁体系建设和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力争2013年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4%。深入实施水产跨越工程,创建20家以上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实施连片老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3万亩,实行巢湖及大水面禁渔期制度,扩大和规范增殖放流活动。深入实施蔬菜产业提升行动,新增设施蔬菜50万亩,创建70个蔬菜标准园。深入实施茶产业振兴工程,落实好省政府加快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无性系良种茶园建设,加快发展名优茶,开发利用夏秋茶。加快发展水果、蚕桑、中药材等特色农业,推进“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发展。
(三)深入实施“671”转型倍增计划。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开展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创建和省级示范区认定工作,加快打造粮油、畜牧、蔬菜、竹木等4个千亿元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发债、上市,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引进一批大型龙头企业总部落户我省,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做好合肥、上海农交会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实行月报制。认真落实省农委与雨润集团签订的千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基地建设协议。大力推广“规模经营主体+基地+标准+农户”模式,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示范县。指导涉农企业、合作社等创建品牌,努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叫得响的农产品品牌。继续办好合肥、上海等农产品交易会。
(四)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落实好中央“一衔接、两覆盖”政策,推进1136个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队伍和能力建设。坚持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统一形象标识,加大农技人员培养力度,强化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推行农技人员“三方”考评机制,将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兑现、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调整、技术指导补贴发放等有效挂钩。建立健全村级农民技术员、动物防疫员队伍。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五)加快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实施农机化推进工程,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向主推机械、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开展农机更新报废试点。扶持农机工业发展,加快先进适用农机研发。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推进粮棉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与设施农业机械化,推动机插秧、玉米机收,力争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6%以上。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推进42个产粮大县田间工程。2013年建设高标准农田95万亩,在94个县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项目300万亩。
(六)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启动实施省农民合作社“553”行动计划,培育10个示范县,创建100个示范社。加快发展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机、植保、沼气等服务组织,支持开展专业化社会化生产经营服务。认真落实全省土地流转工作会议精神,在20个县(市、区)的200个乡镇整乡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鼓励其他市县积极开展试点,对试点中涉及到的有关实际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对策,及时反馈,确保试点成功。大力发展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范流转,力争今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00万亩。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加强集体“三资”运营管理。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社。推进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七)加快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推进农业物联网工程试点省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小麦“四情”监测调度系统、省农业生产指挥调度平台和省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等软件硬件设施和设备,尽快投入运行。完成13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县建设任务,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建设5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加快建成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中的批发、零售两个子平台,鼓励有关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深入开展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到企活动,强化农业科技、市场、政策等信息服务。
(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突出特色,聚焦主导产业,发挥好已认定的26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作用,今年再创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抓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建设试点工作。以示范区作为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聚集平台,推动国家各类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补贴政策向示范区集聚,推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支持示范区。出台安徽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对各示范区的绩效考核工作,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能进能退,积极探索示范区运行管理机制,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农业现代化的样板区。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站)建设,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重点打击种植菜果茶非法使用高毒农药和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养殖业非法添加瘦肉精、抗生素等非法添加剂行为。强化强制免疫和区域化管理,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强化突发疫情处置和动物卫生监督。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试点,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严格规范“三品一标”认证。
(十)扎实推进农业两大民生工程建设。围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好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突出抓好种养大户、农机大户、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负责人等培训,全年培训新型农民40万人。结合农时和关键生产环节,以农民多样性需求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实施农村沼气民生工程,今年建设户用沼气52120户,网点396个,大型沼气工程18处。推进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工程。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沼气后续管护。严格两大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抓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十一)积极推动美好乡村建设。认真履行美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指导职责,重点抓好首批1710个中心村、1万个自然村产业发展指导工作,力争形成一批专业村、镇。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加大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力度,加大对金寨县、泗县的对口帮扶力度,加大对小岗村扶持力度。
(十二)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回头看”。系统梳理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没有落实的,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再落实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落到实处。
三、部门概况
省农委是省政府的职能组成部门,是省委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主管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省农委由省农委本级及所属、省农机局本级及所属共29个预算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0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6个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个。
2013年部门人员编制数1124人:行政编制168人、事业编制956人。
2013年部门实有人数1502人:(1)在职人数946人,其中行政160人、事业786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31人)。(2)离退休人员556人,其中离休40人、退休516人。
四、2013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省农委2013年部门预算收入79435.5万元,按预算来源分类,财政拨款78822.7万元(含纳入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756.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612.8万元。
省农委2013年部门预算支出79435.5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科目分类,教育26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95.4万元、医疗卫生717.3万元、农林水事务728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7万元
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收入项目 | 预算数 | 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78822.7 | 一、教育 | 262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2695.4 | ||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 612.8 | 三、医疗卫生 | 717.3 |
四、农林水事务 | 72831.1 | ||
三、其他收入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571.7 | |
事业收入 | |||
经营收入 | |||
上级补助收入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其他 | |||
四、上年结余 | |||
收入总计 | 79435.5 | 支出总计 | 79435.5 |
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合计 | 78822.7 | 10518.7 | 68304 | ||
205 | 教育 | 2125.2 | 1895.2 | 230 | |
20503 | 职业教育 | 1941.9 | 1741.9 | 200 | |
2050302 | 中专教育 | 1941.9 | 1741.9 | 200 | |
20505 | 广播电视教育 | 183.3 | 153.3 | 30 | |
2050501 | 广播电视学校 | 183.3 | 153.3 | 3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692.4 | 2692.4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692.4 | 2692.4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95.3 | 1295.3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397.1 | 1397.1 | ||
210 | 医疗卫生 | 663.5 | 663.5 | ||
21005 | 医疗保障 | 663.5 | 663.5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98.8 | 398.8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64.7 | 264.7 | ||
213 | 农林水事务 | 72771.1 | 4697.1 | 68074 | |
21301 | 农业 | 72771.1 | 4697.1 | 68074 | |
2130101 | 行政运行(农业) | 3108.3 | 3108.3 | ||
2130103 | 机关服务(农业) | 137 | 137 | ||
2130104 | 事业运行(农业) | 1499.5 | 1499.5 | ||
2130106 | 技术推广与培训 | 33136.1 | 33136.1 |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5070 | 5070 |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1948 | 1948 | ||
2130110 | 执法监管 | 518.2 | 89.3 | 428.9 | |
21301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260 | 260 | ||
2130122 | 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 | 2060 | 2060 | ||
2130124 |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 13180 | 13180 | ||
2130125 |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 410 | 410 | ||
2130126 | 农村公益事业 | 1100 | 1100 | ||
2130135 |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 | 950 | 950 | ||
2130199 | 其他农业支出 | 8877 | 887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70.5 | 570.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70.5 | 570.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12 | 412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58.5 | 158.5 |
原文地址:http://www.ahzwgk.gov.cn/xxgkweb/showGKcontent.aspx?xxnr_id=11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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