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基本职能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农村和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四)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六)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统筹规划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八)指导、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全省广播影视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全面推进事业产业发展,着力增强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着力实现和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
1.深入宣传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主题、领会实质,积极、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十八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紧密联系全省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及时报道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充分展示我省各条战线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导下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发挥广播电视优势,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推出特色节目栏目,不断把宣传报道引向深入。
2.积极营造建设美好安徽的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做好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经济强省铸辉煌”、“文化强省谱新篇”、“生态强省促和谐”三大专题宣传,大力宣传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推动美好安徽建设中的新经验、新举措、新实践,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开展“全国重点电视媒体走进美好安徽”集中采访报道,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台的联系与沟通,努力做好向中央台供稿工作,扩大安徽对外影响。
3.着力提高广播电视引导水平。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着力建立常态机制,推动督促新闻工作者更加深入基层,更多地把镜头和话筒对准现实生活、对准基层群众,努力使宣传报道生动鲜活、出新出彩、富有特色。在改进文风中推进宣传创新,更好地遵循新闻宣传规律、把握信息传播规律,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既讲清道理又推动问题解决。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提高舆论监督水平。
(二)推动广播影视精品创作实现新突破
4.推进节目创新创优。注重提高节目质量,立足自身实际,充分挖掘潜力,力争推出一批定位更加准确、特色更加鲜明的品牌节目栏目。推广运用节目综合评价体系,认真落实总局出台的关于建立节目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确保节目导向正确。把创新创优与监听监看结合起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完善奖优惩劣措施,建立健全节目退出机制。
5.加强创作生产引导。通过教育培训、备案公示、审查管理等方式,引导广大创作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用好广播影视精品专项资金,抓剧本、促原创,积极向少儿精品、国产纪录片方面拓展。继续做好优秀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推荐播映和创新创优广播电视栏目推荐工作。通过举办第二届数字影像大赛等活动,促进数字影像创作,积极抢占微电影产业发展先机。
6.打造影视精品力作。坚持抓重点、带整体的精品战略,充分挖掘安徽文化资源,切实抓好《徽班进京》等3部电影、《儒林外史》等7部电视剧重点题材创作生产,力争将其打造成体现徽风皖韵的影视精品力作。大力扶持农村、少儿、科教题材电影电视剧,推出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作品。进一步完善播映调控措施,促进优秀国产影视作品进入市场、走进大众。
(三)推动城乡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一体化
7.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9500个20户以下“村村通”建设任务。大力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实施15座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认真抓好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8.扎实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从2013年起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纳入全省民生工程项目,年度放映任务调整为18.65万场。按照新的行政村数,明确放映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制、通报制和监督制,确保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群众观影条件,鼓励流动放映向固定放映、室外放映向室内放映过渡。
9.加快实施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工程。严格按照总局要求,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县级城市数字影院今年全覆盖。各级广电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的县级城市影院建设思路和措施,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10.加速推进广播影视技术升级转型工程。有序推进地面数字电视工程,启动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市县广播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进程,积极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努力打造具有广电特色的网络视听新媒体。巩固发展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成果,加快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新格局。继续推进三网融合,做好合肥试点地区双向进入许可申报和审批工作。加快发展高清电视、3D电视、国产3D电影和巨幕电影,更好地促进多媒体全媒体发展。
(四)增强广播影视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11.加大产业扶持引导力度。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产业发展进行系统规划和部署,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动广播影视内容产业、网络产业和新媒体产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不断增强实力和竞争力,力争全年广播影视经营创收突破70亿。积极扶持合肥、黄山、淮南、泗县等一批“徽”字号影视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挥聚集效应和带动作用,促进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12.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和安徽省政府共同签署的《加快推进安徽广播影视发展繁荣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对重点扶持项目进行跟踪问效。重点规划启动“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广电高新技术研发和产品基地。认真筹办“皖台文化旅游周”活动。
13.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着力打造若干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广播影视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支持重点影视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有实力的广播影视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广播影视产业,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广播影视产业格局。
(五)加强广播影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14.加强行政管理。严格执行播出审查、收听收看等制度,继续深入抵制低俗之风。切实加强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管理,严禁擅自开办频道频率、变更呼号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广告播出监管,规范播出秩序。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工作意见》,着力建立广播影视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电视台(点)、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和设备产品,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专项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坚决维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强化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管理,认真落实“谁办网谁负责”和先审后播原则,真正把网络剧微电影管理好、发展好,营造良好网络文化环境。
15.加强安全播出管理。按照国家广电总局62号令的要求,着力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扎实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达标活动,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16.加强监管监测。切实加强监管手段和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数字广播电视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监管平台、网络音视频监管平台和三网融合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市级广播电视监听监看机构,为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能提供有力支撑。
17.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局意识、纪律意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坚持推进改革不动摇、深化改革不停顿,着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广播影视发展繁荣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加强广播影视队伍建设
18.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19.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围绕广播影视科学发展、服务民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严控会议数量,精简文件简报。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20.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和挂职交流锻炼,形成各尽其能、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积极开展广播影视人才选拔和培训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市县广电局长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岗位远程培训。
三、201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紧紧围绕我局年度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深入贯彻“量财办事、量力而行”的预算编制基本原则,牢固树立从严从紧、厉行节约的思想,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促进我省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收入预算编制确保完整、真实、合法。基本支出严格按照省财政供给政策和标准,确保人员支出,完善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继续坚持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优先安排事业发展中的急需项目。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机构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本级和6个二级单位组成,机构性质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2013年人员实有数 | 2012年人员实有数 | 比上年度增减 | |||||||||
小计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小计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小计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
合计 | 548 | 559 | 407 | 16 | 136 | 554 | 403 | 16 | 135 | 5 | 4 | 1 | ||
省广电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58 | 115 | 59 | 12 | 44 | 111 | 55 | 12 | 44 | 4 | 4 | ||
省广播影视技术学院 | 财政拨款 | 310 | 245 | 212 | 3 | 30 | 245 | 212 | 3 | 30 | ||||
省广播电视科研所 | 财政拨款 | 17 | 33 | 17 | 16 | 33 | 17 | 16 | ||||||
省监测台 | 财政拨款 | 16 | 13 | 13 | 13 | 13 | ||||||||
局管理服务中心 | 财政补助 | 130 | 133 | 92 | 1 | 40 | 132 | 92 | 1 | 39 | 1 | 1 | ||
省广播电视信息中心 | 财政补助 | 5 | 5 | 5 | 5 | 5 | ||||||||
省音像资料馆 | 财政补助 | 12 | 15 | 9 | 6 | 15 | 9 | 6 |
五、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部门组织收入5117.7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18867.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3771.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400万元,其他收入1695.9万元。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支出18867.5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771.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40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支出1695.9万元。
六、部门预算报表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收 入 项 目 | 预算数 | 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3,771.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 | 4,498.5 | 二、外交 | |
重点项目预算拨款 | 5,800.0 | 三、国防 | |
政府非税收入 | 3,473.1 | 四、公共安全 | |
| | 五、教育 | 4,788.5 |
| | 六、科学技术 | 179.5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12,277.7 |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 3,4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895.3 |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三、其他收入 | 1,695.9 | 十、医疗卫生 | 259.3 |
事业收入 | 1,620.9 | 十一、节能环保 | |
经营收入 | 0.0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
上级补助收入 | 60.0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0 | 十四、交通运输 | |
其他 | 10.0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四、上年结余 |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67.2 |
| | 二十一、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 |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8,867.5 | 支 出 总 计 | 18,867.5 |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205 | 教育 | ||||
20505 | 职业教育 | ||||
2050305 | 高等职业教育 | 1574.4 | 1484.4 | 90 | |
206 | 科学技术 | ||||
20602 | 机构运行 | 106.6 | 106.6 | ||
20603 | 研究应用 | 50 | 50 | ||
207 | 文化 | ||||
20704 | 广播影视 | 10643.1 | 2288.1 | 8355 | |
208 | 社会保障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40.1 | 340.1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03.9 | 503.9 | | |
210 | 医疗卫生 | ||||
21005 | 医疗保障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4.2 | 84.2 |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2.7 | 132.7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9.5 | 289.5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47.1 | 47.1 | | |
合计 | 13771.6 | 5276.6 | 8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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