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湖北省民政厅201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二部分:湖北省民政厅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湖北省民政厅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24,710.34 | 一、教育 | 2,469.00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 | 15,265.04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23,741.8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9,445.30 | 三、医疗卫生 | 154.04 |
二、事业收入 | 9,000.00 | 四、其他支出 | 9,445.30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6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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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3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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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35,747.34 | 本年支出合计 | 35,8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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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转下年 | 200.00 |
上年结余(转) | 26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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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36,010.14 | 支出总计 | 36,010.14 |
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其 中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合计 | 15265.04 | 9502.04 | 5763 |
205 | 教育 | 2469 | 1285 | 1184 |
20503 | 职业教育 | 2469 | 1285 | 1184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2642 | 8063 | 4579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6746 | 2916 | 383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170 | 2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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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 | 抚恤 | 2452 | 2046 | 406 |
20809 | 退役安置 | 606 | 263 | 343 |
20810 | 社会福利 | 668 | 668 | |
210 | 医疗卫生 | 154.04 | 154.04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54.04 | 154.04 |
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其中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合计 | 9445.3 |
| 9445.3 |
229 | 其他支出 | 9445.3 |
| 9445.3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9445.3 |
| 9445.3 |
湖北省民政厅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3.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安置政策及计划,管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的伤残评定,负责承办烈士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办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办省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5.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6.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级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
7.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的办法,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9.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军休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3年省民政厅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省民政厅本级、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省民政厅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省涉外收养中心、省荣军医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省聋儿康复中心、武汉军用供应站、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厅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省民政厅直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省民政厅直属汉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省减灾备灾中心、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共16个单位。
二、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3年省民政厅收入总预算3601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4710.34万元,事业收入9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57万元,其他收入380万元,上年结转262.8万元。
支出总预算3581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9.84万元,项目支出22583.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6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类)支出2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41.8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154.04万元,其他支出(类)支出9445.3万元。
收支结余200万元,系厅直事业单位省荣军医院事业收支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65.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5类03款“职业教育”246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对学生的补助支出,及所属高校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
2.208类02款“民政管理事务”67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减灾救灾和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研究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支出,及厅机关本级和所属其他民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
3.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17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4.208类08款“抚恤”245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省部分优抚对象集中疗养治病,完成重度残疾军人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的配制、更新、维修工作,及所属优抚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
5.208类09款“退役安置”60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开展服务管理等工作的支出,及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
6.208类10款“社会福利”66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
7.210类05款“医疗保障”154.0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疗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445.3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5.3万元,列入229类60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与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相关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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