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本省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本省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和市、县的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本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三)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本级和全省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订省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省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定省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或报请省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省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的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二)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省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科学安排收入预算,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保持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文化、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与移民搬迁等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三农”投入,培育壮大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收入”,确保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财政与征收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跟踪了解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重点产品产量及价格变动情况,加强税源与税收的对比分析,促进主体税收稳定增长。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逐步降低非税比重,提高税收占比,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保增长”,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增长的各项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保增长的投入力度。围绕“抓销售、稳生产”,采取贴息、奖补等方式,继续支持工业保增长。加大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的投资力度,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扩大出口,全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和骨干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以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不断优化我省经济结构,促进我省经济稳定增长。二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财税环境。三是实施“一市一策”区域发展财税政策。在落实好近年来省上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省市共建大西安、西咸新区、宝鸡副中心城市、渭南“陕西东大门”、延安城乡统筹、榆林能源化工基地、陕南循环经济等“一市一策”的财税政策体系。
(三)“保民生”,确保各项民生支出足额到位。一是确保“两个80%”。继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8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到80%以上。二是坚持“扩面提标”。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农合等社会保险的财政补助投入,加快实现从制度覆盖向人群全覆盖。增加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等民生投入,不断提高财政保证标准。支持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三是完善民生制度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民生工作由“保基本、广覆盖”向“重统筹、建机制、可持续”转变。
(四)落实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继续支持粮、果、畜、菜等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加大对红枣、核桃、渔业等区域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5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增加贫困人口的综合收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快城镇化建设的部署,大力支持31个重点示范镇、30个文化旅游古镇、1000个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促进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坚持财力向下倾斜,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以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为辅助的转移支付体系。推进税制改革,做好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各项工作。
(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改革,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大力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提前一年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所有专项资金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资金的落实。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改革。省级部门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三是建立账户定期清理制度。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卡和社会保障账户季度清理制度,防止“吃空饷”。年内基本实现公务卡全省覆盖,不断规范公务消费。四是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在全省开展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总编制753人(比2012年增加4人,为军转干部安置增编),实有人数685人(比2012年减少13人,主要为退休人员),其中行政编制305人,事业编制448人,另离退休人数185人。包括2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新增)、省国库支付局、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省国有资产评估中心、省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等下属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省财政厅收入预算为14810.02万元,支出预算为1481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9.85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21.52万元,上年结转18.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08.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3.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07.81万元;项目支出8170.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939.51万元,上年结转519.4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82.04万元。是指我厅履行支持经济和“三农”、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就业医疗、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职责,实施全省会计管理、政府内外债务管理、保障房建设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信息化网络系统维护、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招投标、非税收入收缴和稽查、国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社保资金管理,财政税收政策宣传、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所需业务工作经费。
(2)预算改革业务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其他预算管理工作,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研,转移支付项目监管等业务支出。
(3)财政国库业务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进行财政决算、总会计核算及国库现金管理等业务支出。
(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726.2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财政科学研究、住房公积金管理、省政务大厅运行服务、基层财会人员培训等。
(5)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436.8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对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世行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等。
(6)政府性基金征收支出939.5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征收全省地方水利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7)上年结转519.45万元。主要是上年已下达预算未实施完毕的项目,2013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新增预算说明
2013年预算较2012年年初预算有所增长,主要是原由省级离退休专户编列的离退休人员上卡退休金和生活补贴、改革性补贴等支出转由单位自行编制并列支;同时,按照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将组织征收全省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费、上年结转等纳入预算编报。
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3,332.73 | 6,621.52 | 6,711.2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2,108.36 | 5,834.03 | 6,274.33 | |
20106 | 财政事务 | 12,108.36 | 5,834.03 | 6,274.33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5,355.46 | 5,355.46 | ||
201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782.04 | 3,782.04 | ||
2010603 | 机关服务 | 488.00 | 488.00 | ||
2010604 | 预算改革业务 | 148.00 | 148.00 | ||
2010605 | 财政国库业务 | 130.00 | 130.00 | ||
2010650 | 事业运行 | 478.57 | 478.57 |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1,726.29 | 1,726.2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47.85 | 647.8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47.85 | 647.85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47.85 | 647.85 | ||
213 | 农林水事务 | 576.52 | 139.64 | 436.88 | |
21306 | 农业综合开发 | 576.52 | 139.64 | 436.88 | |
2130601 | 机构运行 | 139.64 | 139.64 | ||
2130699 |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 436.88 | 436.88 |
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合计 | 810.00 | 95.00 | 439.50 | 439.50 | 275.50 |
原文地址:http://www.sf.gov.cn/view.jsp?id=ff8080813188f7180135d241f9ff01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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