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交警总队基本职责是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跨省(区、市)道路运输审批,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公安交管工作职业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内在驱动能力;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精确管控能力;积极创新道路交通管理,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强化科技信息应用,切实提高网络作战能力;不断强化应急处突与舆情管理,切实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大力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综合支撑能力。
二、部门概况
省交警总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交警总队收入预算总额为51119.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681.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37.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119.0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5031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2.92万元,医疗卫生308.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1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交警总队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交通安全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交警总队机关、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全省交警系统、交警总队机关、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等机构为完成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50313.07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总队机关、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车管成本支出、全省交通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费、办案及业务经费、新建大队车辆购置费等。
1、全省车管成本支出,主要用于:根据公安交管部门车管业务需求,统一定制全省车辆驾驶人证照、号牌,发放到全省21个交警支队和59个扩权大队车管所;确保基层车管业务所需牌证供给。
2、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确保全省公安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包括全省部分系统升级扩容,通信线路运行保障,加大数据和平台支撑力度,为我省交通管理扁平化指挥、网上作战、网上警务、网上服务体系打下基础。
3、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办案、宣传及各种专项整治费,主要用于:加强高速公路管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的专项经费支出,有效保障基层大队顺利完成各项专项任务和突发案(事)件的经费支出。
4、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警车购置费及交通管理设备购置费,主要用于:为12个新建大队及33个原有大队购买和更新巡逻执法车辆,购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控制车速的固定测速雷达、民警执法使用的移动警务通等执法装备。达到全省高速公路畅通有序、减少道路违法现象和交通事故的管控目标,保障所属45个大队日常办公的需要。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22.92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总队机关、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308.88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总队机关、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民警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74.16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总队机关、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在职民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表: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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