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属单位
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单位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在职人数95人,离休人数3人,退休人数19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省人口计生委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省人口计生委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924.69万元,比上年增加49.85万元,增长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适度住房补贴增资部分。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69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924.69万元,比上年增加49.85万元,增长5.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924.6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774.0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0.6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4.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6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82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省人口计生委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为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由同级财政按照其单位工作职责和实际人员编制核定的经费拨款。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省人口计生委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省人口计生委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省人口计生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省人口计生委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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