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3年部门预算
一、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省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2.承担统筹考虑、统一安排省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研究编制省政府立法工作年度计划草案,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负责审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市政府报送省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协调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5.负责国家立法草案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草案征求省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
6.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和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负责承办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8.研究行政立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9.承办省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省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
10.组织实施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全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指导;参与研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11.负责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干部的培训和资格管理工作。
12.负责及时清理、编纂省政府规章,编辑出版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负责组织翻译、审定规章外文文本。
13.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指导省经济法研究会工作。指导全省的仲裁工作。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法制办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办属省行政法制研究室预算。
二、省法制办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省法制办2013年收入预算17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39.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省法制办2013年支出预算1739.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599.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73万元、医疗卫生2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4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2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7.99万元,项目支出930.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99.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法治政府标准建设、宣传教育等法制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19.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8.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9.5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医疗卫生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省法制办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739.3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599.44 |
二、专户资金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599.4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46.73 | |
四、社保基金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6.73 | |
五、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6.73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医疗卫生 | 27.65 | |
七、其他收入 | 医疗保障 | 27.65 | |
行政单位医疗 | 19.01 | ||
事业单位医疗 | 8.64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65.48 | ||
住房改革支出 | 65.48 | ||
住房公积金 | 55.92 | ||
购房补贴 | 9.56 | ||
本年收入合计 | 1,739.30 | 本年支出合计 | 1,739.30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上年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1,739.30 | 支 出 总 计 | 1,739.30 |
2013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 | |||||
部门名称:省法制办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 | ** | 1 | 2 | 3 | 4 |
合计 | 1,739.30 | 809.19 | 930.1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599.44 | 669.33 | 930.11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599.44 | 669.33 | 930.1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46.73 | 46.7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6.73 | 46.73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6.73 | 46.73 | ||
210 | 医疗卫生 | 27.65 | 27.65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7.65 | 27.65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9.01 | 19.01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8.64 | 8.6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5.48 | 65.4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5.48 | 65.4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5.92 | 55.92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9.56 | 9.56 |
原文地址:http://www.zjfzb.gov.cn/il.htm?a=si&key=main/zwgk/cwgl&id=5c3f755b3cb3d664013d399dd9ee0b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