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计生委2013年部门预算
一、浙江省人口计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省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负责实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3、起草全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4、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服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
6、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监督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计划生育科技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提出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制度。
7、制定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8、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定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10、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11、负责编制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全省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委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
12、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指导人口学会及马寅初人口福利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人口计生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委属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省计划生育协会、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和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二、浙江省人口计生委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省人口计生委2013年收入预算482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58.21万元,占84.05%;专户资金66万元,占1.37%;事业收入652.07万元,占13.5%;其他收入52.3万元,占1.08%。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省人口计生委2013年支出预算4828.5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418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8.29万元,医疗卫生79.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5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人员支出2001.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5.85万元,项目支出2190.9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主要用于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开展人口规划与发展战略研究、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计生避孕药具管理和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主要用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主要用于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专户资金:反映委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指委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反映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13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浙江省人口计生委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4,058.21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4180.23 |
二、专户资金 | 66.00 |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4180.26 |
三、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 652.07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408.29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08.29 | |
五、其他收入 | 52.30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5.00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93.29 | ||
三、医疗卫生 | 79.49 | ||
医疗保障 | 79.49 | ||
行政单位医疗 | 29.51 | ||
事业单位医疗 | 49.98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160.57 | ||
住房改革支出 | 160.57 | ||
住房公积金 | 151.26 | ||
购房补贴 | 9.31 | ||
本年收入合计 | 4,828.58 | 本年支出合计 | 4828.5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上年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4,828.58 | 支 出 总 计 | 4,828.58 |
注:支出细化到款,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
2013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浙江省人口计生委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合 计 | 4058.21 | 1867.3 | 2190.9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468.36 | 1277.45 | 2190.91 | |
20112 |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3468.36 | 1277.45 | 2190.9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52.79 | 352.7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52.79 | 352.79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9.5 | 59.5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93.29 | 293.29 | ||
210 | 医疗卫生 | 79.49 | 79.49 | ||
21005 | 医疗保障 | 79.49 | 79.49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9.51 | 29.51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9.98 | 49.9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7.57 | 157.5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7.57 | 157.5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48.26 | 148.26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9.31 | 9.31 |
原文地址:http://www.zjjsw.gov.cn/jsw/node5/node120/userobject1ai14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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