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情况
1.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在我国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及组建中央和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
内设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处、国际税务管理处、研究室、营业税管理处、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地方税管理处、残保金管理处、工会经费管理处、征收管理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稽查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纳税评估处、纳税服务处、档案处、科技信息处、计划财务处、宣传教育处、基层工作处、人事处、保卫处、审计处。
除上述内设处室外,还有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直属机关工会、驻局纪检组、驻局监察处以及信息中心、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心、票证管理中心、纳税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税务公报编辑部、北京市税务档案资料管理中心等市局直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所属9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本级行政、本级事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西站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本市地方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在本市执行中的征管和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报本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3)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制定本市贯彻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纳税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市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7)负责本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部门行政人员755人,事业人员201人。
离退休人员157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147人。
(三)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一是充分认识首都经济和税收形势。既要坚定信心,也要充分认识今年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准确把握影响短期收入变化的因素,科学预判中长期收入发展趋势,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二是不断强化组收工作机制。坚持各级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责,增强组织收入工作合力。三是加强收入质量管理。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努力完成收入任务目标。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税收法治水平。一是加大工作统筹力度。认真落实“十二五”时期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动员。以开展考核试点和示范单位创建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筹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严格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重要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建立健全决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督办和评估。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新梳理完成的政务流程和制度的宣传培训,做到人人了解制度、人人掌握流程、人人执行规定。认真总结行政处罚裁量权试点工作经验,并适时推广。四是加强督察内审。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加强整改情况检查和督察结果分析,探索完善执法责任考核方式,落实问责制度。强化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干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降低执法风险。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化解税收争议。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尝试开展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一是加强宣传辅导。充分发挥地税网站、咨询电话和地税公告等渠道作用,围绕纳税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税法宣传。重视税收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文件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二是改进办税服务。提升办税服务厅功能,拓展网上办税范围,推广发票明细数据采集和网上报数授权,完善自助办税功能。三是强化权益保护。加强纳税人投诉管理,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探索建立纳税人需求分析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创新纳税服务。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尝试使用事先裁定等方法,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适用税法,解决税政确定性问题。
4.依法征收管理,深化征管改革。一是继续夯实征管基础。完善国地税联合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减免税、退税、欠税、委托代征、税务档案管理,加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税收源泉控管,落实取消普通发票工本费政策,做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二是稳步推进分类分级管理。根据税源结构和风险特点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型税源的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进行合理划分,适当提升复杂重要事项的管理层级,规范基层税务所设置。不断完善相关的征管配套制度。三是强化风险管理。坚持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风险分析监控平台,完善风险处置体系。把纳税评估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手段,积极构建分行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开展专项评估。组织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和资本交易等项目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全面启动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将大企业管理作为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明晰职责分工,加强管理力量。五是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以税收协定执行、非居民取得收入、反避税、情报交换与利用为重点,不断提高国际税源监控能力,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六是深化信息管税。规范数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外部信息采集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强信息比对。关注金税三期建设试点情况,做好试点推广准备工作。切实做好现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加强税政管理,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一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做好中关村创新创业税收新政实施工作,加强文化产业、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政策落实,促进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好保障性住房、“三农”、小微企业、就业、非营利组织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促进社会和谐。二是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做好“营改增”扩大试点行业的准备,继续深化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科技、文化新政执行效果分析,研究完善政策建议。三是大力加强税种管理。要适应深化征管改革需要,创新税政管理方式方法。加强季度预缴、汇算清缴和后续管理,确保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加强股权转让、限售股转让等非工薪所得的管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分配作用。加强土地增值税差别化预征和清算管理,深化存量房评估工作,强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和车船税等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提高地方税总体管理水平。
6.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学风建设。树立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有效性。明确学习内容,学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好税收、财会等业务知识。注重学习方法,坚持多学善思、学研并重、学以致用。全面落实干部教育规划,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政风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厉行勤俭节约。三是加强行风建设。认真执行行风建设规范,坚决纠正“人情税”、“关系税”等不正之风。健全监督考评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开展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测评工作,调整充实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做好公务员招考和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推进机关和基层干部交流。五是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广泛宣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引导广大税务干部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工作底线。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纪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文化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税务职业道德建设,营造和谐地税氛围。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126756.58万元,比2012年增加2203.88万元,增长1.77%,其中:财政拨款125775.58万元,比2012年增加2023.88万元,增长1.64%;经营收入980万元,比2012年增加180万元,增长22.5%,主要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依据上一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情况测算;其他收入1万元,与2012年持平,主要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利息收入,依据上一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测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6749.22万元,比2012年增加2734.52万元,增长19.5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是按照现行人员待遇政策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正常晋级进档、调整工资结构、增加人员医疗保险以及公用经费标准调整等政策性因素增加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109026.36万元,比2012年减少710.64万元,下降0.65%。主要项目是: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经费,协税护税经费,信息化经费,税务办案经费等。
(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经营支出981万元。
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 :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备 注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25775.57517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24511.915708 | |
二、专户核拨的事业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896.326400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三、医疗卫生 | 1348.333068 | ||
四、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980.000000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七、其他收入 | 1.000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6756.575176 | 本年支出合计 | 126756.575176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九、使用结余资金 | ||||
收入总计 | 126756.575176 | 支出总计 | 126756.575176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总计 | 125775.575176 | 16749.217876 | 109026.3573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23530.915708 | 14504.558408 | 109026.357300 | |
20107 | 税收事务 | 123530.915708 | 14504.558408 | 109026.3573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896.326400 | 896.3264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896.326400 | 896.326400 | ||
210 | 医疗卫生 | 1348.333068 | 1348.333068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348.333068 | 1348.333068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备注 |
总计 | 109026.3573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本级行政 | 合计 | 106396.9481 | ||
1 | 手续费经费 | 70000 | ||
2 | 有奖发票兑奖经费 | 4200 | ||
3 | 纳税服务工作经费 | 198 | ||
4 | 票证印制经费 | 8500 | ||
5 | 系统工作会议费 | 198 | ||
6 |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打印及邮寄费 | 240 | ||
7 | 出国经费 | 325 | ||
8 | 信息化系统完善经费 | 5057.8 | ||
9 | 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维护费 | 4939 | ||
10 | 网络接入费 | 662 | ||
11 | “以奖代补”专项经费 | 6280 | ||
12 | 税务稽查专项经费 | 80 | ||
13 |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经费 | 180 | ||
14 | 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经费 | 41 | ||
15 | 八达岭老干部中心补助经费 | 400 | ||
16 | 系统换装经费 | 60 | ||
17 | 日常征管工作经费 | 4004 | ||
18 |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320 | ||
19 | 机动经费 | 369.748094 | ||
20 | 公务用车更新经费 | 245.2 | ||
21 | 互联网接入费 | 97.2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 合计 | 1231.1624 | ||
22 | 税法宣传经费 | 150 | ||
23 | 稽查办案经费 | 38 | ||
24 | 税收征管工作经费 | 195 | ||
25 | 纳税服务工作经费 | 158 | ||
26 | 设备购置经费 | 190 | ||
27 | 开发区分局办公楼改造经费 | 422.45 | ||
28 | 开发区分局办公用房租赁经费 | 60 | ||
29 | 机动经费 | 17.7124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西站分局 | 合计 | 231.974 | ||
30 | 课题调研经费 | 12 | ||
31 | 税务宣传经费 | 15 | ||
32 | 稽查办案经费 | 5.974 | ||
33 | 税收征管工作经费 | 199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分局 | 合计 | 336.1924 | ||
34 | 税法宣传经费 | 30 | ||
35 | 税收征管工作经费 | 83 | ||
36 |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30 | ||
37 | 纳税服务工作经费 | 40 | ||
38 | 课题调研经费 | 60 | ||
39 | 稽查办案经费 | 80 | ||
40 | 机动经费 | 13.1924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 | 合计 | 331.984 | ||
41 | 税法宣传经费 | 40 | ||
42 | 税收征管工作经费 | 120.57 | ||
43 | 稽查办案经费 | 10 | ||
44 | 课题调研经费 | 10 | ||
45 | 设备购置经费 | 78.24 | ||
46 | 纳税服务工作经费 | 65 | ||
47 | 机动经费 | 8.174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合计 | 250.942 | ||
48 | 稽查办案经费 | 190 | ||
49 | 课题调研经费 | 22 | ||
50 | 税法宣传经费 | 10.2824 | ||
51 | 设备购置经费 | 28.6596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合计 | 247.1544 | ||
52 | 稽查办案经费 | 160 | ||
53 | 税法宣传经费 | 52.5 | ||
54 | 课题调研经费 | 34.65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