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城市的定位要求,以实现高效能管理为中心,以建设国内最干净、最靓丽的城市为目标,以净化序化绿化美化城市环境为重点,坚持规建管并重、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体制改革,落实管理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全市城市管理总任务做好保障,为打造新滨海、建设新天津、实现新跨越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依据
根据《天津市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天津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规程》、《天津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关于编制2012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容园林委2011年全年实际财政状况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市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
3.完整统一原则。要涵盖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各项收支,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4.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内设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市容建设工程管理处、环境秩序协调管理处、街容管理处等20个职能处室。
下设18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天津市园林学校、天津市环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等1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等5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爱国卫生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拟订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制定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政策、工程质量和管理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对市投资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用地施行控制;组织实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全市城市路灯照明的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并进行指导、督办和检查;承担户外广告、夜景灯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商市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爱国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合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及爱国卫生运动;对全市市容环境作业、城市园林绿化、机动车辆清洗等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生活废弃物工作的宏观管理及收集、运输合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等。
(三)人员构成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编制共3313名,其中行政编制163名,事业编制3135名,工勤编制15名。实有人员4817人,其中在职人员2584人,离休人员44人,退休人员2189人。
三、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在巩固发展奋战900天成果上实现新突破。搞好京津城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具有天津城市特色的交通景观廊道。巩固发展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推进次支里巷道路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完善城乡一体化市容环境标准体系,推进其他区县完成建成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推进郊野公园建设,多渠道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努力打造生态良好、景观优美、植物多样、清新舒适的宜居环境。
2、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在确保城市管理规范运行上实现新突破。着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管办组织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尽快出台各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着力完善城市管理考评体系,不断提高考评的权威性、公正性;着力加强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评价和监督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3、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在市容园林工作规范管理上实现新突破。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实现市区两级的数字化城管平台联网互动,构建数字化城管、考评、执法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提升城市卫生清洁水平,健全保洁标准,提升基础设施清洗机械化作业能力;提升公园绿地管养水平,推进绿化专业化养护与专门队伍保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生活垃圾处置水平,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落地;提升路灯和夜景灯光管理水平,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加强海河两岸及灯光网络的维护和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推行区域差别化执法管理模式,大力推进联动执法机制,强化源头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继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在塑造城市管理新形象上实现新突破。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优化管理流程,增强审批运行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行工作责任制和绩效管理,着力整治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品行素质培养,实现城市管理队伍一专多能、优势互补,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同行服气”的城市管理队伍。
5、积极发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在构建大城管格局上实现新突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志愿者品牌;提升广大市民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幸福感。
四、收入预算说明
2012年收入预算219,6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2,305.3万元,事业收入22,631万元,经营收入3,737.5万元,其他收入983.3万元。
五、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1年支出预算219,65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教育1,42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医疗卫生6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7,5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1%。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支出预算25,3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6%;公用支出19,00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项目支出174,14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经营支出8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上缴上级支出预算2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2,30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教育1,4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7%;医疗卫生33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2%;城乡社区事务190,55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9.1%。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支出预算14,99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公用支出3,17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项目支出174,14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6%。
六、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174,141.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项目。主要用于2012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偿还贷款本息支出60,000万元,城市管理“以奖代补”专项支出60,000万元,市容环境城市维护支出21,114万元,路灯维护养护支出16,324万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支出16,703.8万元。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预 算 | 支 出 预 算 | ||
项 目 | 2012年预算 | 项 目 | 2012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192,305.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0.0 |
二、事业收入 | 22,631.0 | 二、国防 | 0.0 |
三、经营收入 | 3,737.5 | 三、公共安全 | 0.0 |
四、其他收入 | 983.3 | 四、教育 | 1,423.0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0.0 | 五、科学技术 | 0.0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 0.0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 0.0 | ||
八、医疗卫生 | 645.1 | ||
九、节能环保 | 0.0 | ||
十、城乡社区事务 | 217,589.0 | ||
十一、农林水事务 | 0.0 | ||
十二、交通运输 | 0.0 | ||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0.0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0.0 | ||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0.0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0.0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0.0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0.0 | ||
十九、其他支出 | 0.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19,657.1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19,657.1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 | 二十、结转下年 | 0.0 |
八、上年结转 | 0.0 | ||
收 入 总 计 | 219,657.1 | 支 出 总 计 | 219,657.1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 | ** | 1 | 2 | 3 | 4 |
合计 | 192,305.3 | 18,163.5 | 174,141.8 | ||
教育 | 1,423.0 | 1,423.0 | 0.0 | ||
20503 | 职业教育 | 1,423.0 | 1,423.0 | 0.0 | |
医疗卫生 | 330.1 | 330.1 | 0.0 | ||
21005 | 医疗保障 | 330.1 | 330.1 | 0.0 | |
城乡社区事务 | 190,552.2 | 16,410.4 | 174,141.8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4,650.4 | 4,650.4 | 0.0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68,901.8 | 11,463.8 | 157,438.0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7,000.0 | 296.2 | 16,703.8 |
原文地址:http://www.tjssrw.gov.cn/system/2012/11/30/0111211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