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2-05-14 13:54:59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吉林省最高审判机关,接受吉林省委领导和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对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审判由本级法院审判的一审、二审和死刑复核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并负责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等部门共35个。 二、2012年预算收入及支出安排总体情况 (一) 2012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35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56.16万元。 (二) 2012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安排支出预算7,356.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08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1.28万元、医疗卫生19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7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39.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56.78万元,项目支出3,059.40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上述功能分类支出中: 1、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省法院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审判业务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审判法庭维修维护等支出;案件审判、执行及处理涉诉上访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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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7,356.16 | 二、外交 |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收入 | 三、国防 | ||
其他拨款收入 | 四、公共安全 | 6,088.47 | |
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收入 | 五、教育 | ||
二、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 | 六、科学技术 | ||
三、事业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601.28 |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九、医疗卫生 | 192.71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环境保护 | ||
七、其他收入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十三、交通运输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73.7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二十一、预备费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7,356.16 | 支 出 总 计 | 7,356.16 |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
01 | 人大事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4 | 公共安全 | |||||
05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7,356.16 | 4,296.76 | 3,059.40 | ||
注:本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示到款级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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