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老干部局是归口省委组织部管理的正厅级部门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离休干部和省管厅局级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对全省老干部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制订或参与全省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四)指导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及时了解掌握老干部的思想状况和意见要求。负责全省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宣传离休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改革开放中的现实作用,表彰离休干部的先进事迹。指导《银潮》的办刊工作。
(五)拟订老干部医疗保健和康复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离休干部享受副厅级单项或两项待遇的审批工作。做好省级机关老干部专用车辆的计划配备和更新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老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协调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审核办理有关安置手续。每两年组织一次走访慰问易地安置在外省市的离休干部。
(七)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健康疗养、文化、体育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管理、指导省钟山干部疗养院、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和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设、发展工作;负责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离休干部工作;抓好老干部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指导有关单位办理离休干部丧事。
(八)承担离休干部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呈报与处理工作;做好本省、外省老干部来宁学习、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离休干部证书的审核办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指导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省管退休厅局级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机关、直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会议组织、对外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物资管理工作。
2003年9月16日增挂“计划财务处”牌子。
(二) 综合处
开展老干部工作的综合性调研,研究草拟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省老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工作;宣传党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市县老干部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受理老干部来信来访;负责拟定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规划。
(三) 省直老干部处
督促检查省直单位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省级机关老干部的工作;组织省级机关老干部情况通报会;负责省级机关老干部用车计划配置和更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好离休干部医疗费用问题,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省级机关老干部医疗保健设施的建设,参与拟订老干部医疗保健和康复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离休干部享受厅局级医疗、乘车待遇的审批办理工作;开展省级机关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级机关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四) 市县老干部处
督促检查市县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参与制订全省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审核办理外省市离休干部来省级机关安置的手续,检查督促全省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对有关人员平反冤假错案恢复离休干部待遇的审核安置工作;承办全省离休干部荣誉证的审核发放工作;开展市县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市县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
(五) 退休干部处
检查督促省级机关和省直企事业单位厅局级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以及发挥作用的工作,指导协调厅局级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厅局级退休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研究草拟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厅局级退休干部的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有关重大活动。2005年7月19日增挂“老干部活动与教育指导处”牌子。
(六) 干部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2006年5月19日增挂“老干部处”牌子。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2012年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2年全省老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以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为重点,扎实做好2012年老干部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各项政治待遇,创造条件,拓宽渠道,使他们及时了解中央和省委的大政方针,了解本地本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针对离退休干部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和形势教育,引导他们形成正确认识,支持改革发展。从离退休干部自身特点出发,不断改进学习方法,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离退休干部头脑,使广大离退休干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举办第八期全省厅局级离退休干部读书班。
2、深入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继续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老同志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和典型宣传,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继续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员牵手大学生村官等活动。
3、进一步落实好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继续抓好中央和省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着眼于离休干部整体处于“高龄期”和“高发病期”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离休干部医疗优待办法,优化医疗环境,适应他们的医疗需要。加强对国有改制破产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离休干部实际出发,不断完善进一步从生活上关心照顾离休干部的政策措施,健全巩固离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机制。
4、进一步探索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管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苏委老干[2010]50号)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照顾省管退休干部,发挥他们的作用。指导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探索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健全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措施,不断提高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5、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基础建设力度,提高日常管理和服务水平,巩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成效。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管理的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依托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充实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好“江苏省离退休干部之家”(虚拟社区)网络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为离退休干部在网上开展学习和娱乐活动提供安全可靠空间和便利条件。
6、着力推进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等十部门《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委老干[2010]51号)精神,按照全省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推进会要求,从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队伍、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制定相应制度,大力推进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总结推广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工作经验,发挥好示范点的示范推广作用。
7、认真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区、市)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53号)精神,继续切实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8、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解难帮困工作。针对离退休干部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拓宽经费渠道,完善帮扶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帮扶工作。认真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信访督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9、加强老干部工作理论研究。适应“十二五”时期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加强老干部工作理论研究,增强老干部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重点围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重视研究成果的共享和运用工作,使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推动老干部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继续开展老干部工作部门创新创优成果评选活动,推动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
10、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部门信息宣传工作。办好老干部工作部门内部信息刊物,努力提高信息工作水平。继续办好《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继续办好《银潮》杂志,提高办刊质量,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发挥网站在信息和宣传工作中的阵地作用。密切与新闻宣传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和老干部工作。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工作。
11、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着力创先争优,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工作出色的老干部工作队伍。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局属单位健康发展。继续举办全省老干部局(处)长培训班。
四、经费预算(详见附件)
五、经费预算简要说明
2012年我局经费预算,在参照往年的经费预算标准和实际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局的工作任务,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编制,全年共需经费972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1.83万元;项目支出5849.5万元;预留机动37.5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基本支出3841.83万元。这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机关运行服务管理经费等。
1、工资福利支出2145.0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1.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5.70万元。
(二)项目支出5849.50万元
1、单位发展支出5174.50万元
2、省直发展支出675万元
(三)预留机动37.51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经费不足部分。
件:
部门收支预算表
填报部门: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单位:万元 填报日期: 2012 年5月30日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7736.9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710.47 | 一、基本支出 | 3841.83 |
二、非税资金 | 56.00 | 二、外交 | 二、项目支出 | 5849.5 | |
三、其他资金 | 1935.91 | 三、国防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37.51 | |
四、公共安全 | |||||
五、教育 | |||||
六、科学技术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886.03 | ||||
九、医疗卫生 | 4669.6 | ||||
十、节能环保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十三、交通运输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308.74 |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当年收入小计 | 二十、储备事务支出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154.00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收入合计 | 9728.84 | 支出合计 | 9728.84 | 支出合计 | 972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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