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一、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省环保厅2012年收支总预算14466.65万元。总预算为年初安排我厅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省环保厅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6.65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209.96万元。均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具体为安排未归口管理的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二)医疗卫生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181.63万元。均为医疗保障支出,具体为:
1、行政单位医疗65.4万元。安排我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83.87万元。安排我厅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32.36万元。安排我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节能环保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13594.76万元。具体为:
1、环境保护管理实务761.49万元。安排我厅机关、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基本支出以及厅机关网络、会议、物业费等运行项目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96.62万元。安排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的基本支出。
3、污染防治10771.8万元。安排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基本支出(含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以及安排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监管、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我省中央投资项目配套及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等项目支出。
4、自然生态保护132.43万元。安排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基本支出(含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以及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支出。
5、污染减排1832.42万元。安排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驻外环境监测站、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信息中心等单位的基本支出(含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以及环境监测部门常规监测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480.3万元。均为住房改革支出,具体为:
1、住房公积金163.82万元。安排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提租补贴238.7万元。安排各单位职工提租补贴支出。
3、购房补贴77.78万元。安排各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我厅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以下均为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下项级科目
三、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以下均为节能环保(类)下款级科目
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七、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八、污染防治(款):反映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污染治理支出。
九、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污染减排(款):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以下均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下项级科目
十一、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