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总工会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会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市委和省总工会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市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有关职工权益的法规,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工作,依法调处劳动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组织、指导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对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实施职工群众监督检查;指导工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文化娱乐活动;指导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管理收缴工会经费工作,指导市直产业工会工作,承办市委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人员情况
东莞市总工会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权益保障部、劳动保护部、组织宣教部、财务部、经费审查办公室。现有在职人员20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另外,有离退休25人,聘用人员5人。
三、 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总收入1377.67万元,总支出1377.6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785.29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592.38万元。
四、 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合计 | 1377.67 | |
一 | 基本支出 | 785.29 |
20129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785.29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592.38 |
20129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劳动竞赛经费等) | 131.21 |
2012904 | 厂务公开工作经费 | 7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帮扶送温暖、职工技能培训等) | 454.17 |
三 | 基建支出 |
注:按《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一般专项支出包括: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包括12531职工维权热线系统使用费、物业管理费补助、工会公众网站日常维护和升级费用、业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及升级费用、内部文件流转和档案管理系统维护升级费用、劳模休养体检费用、劳动竞赛启动资金、办公设备购置、资产维护及管理专项支出等。2、厂务公开工作经费。3、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包括:劳模津贴经费、送温暖活动经费、“五一”劳动节活动经费、全国和省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奖金、帮扶资金、工会职工技能培训中心经费、女职工委员会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经费等。
2012年东莞市总工会无基建项目经费支出。
原文地址:http://dgzgh.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zgh/ggl/201208/3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