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文化工作领域的管理办法。
(二)管理文化事业,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四)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指导和协调镇街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文化事业单位,推动社会文化事业发展。
(七)组织协调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影视事业建设,监管指导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九)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组织开展对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监管非纸质媒体出版行为;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和报刊驻莞记者站的管理;监管全市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并实施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规划文化事业科研工作。
(十二)指导和管理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11个科室、共有编制59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5人,后勤服务人员6人;另外,有离退休30人,聘用人员9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1年预算收入9908.58万元,总支出9908.5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506.18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8402.4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合 计 | 9908.58 | |
一 | 基本支出 | 1506.18 |
20701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1437.98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8.2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8402.4 |
2070102 | 一般行政管理 | 369.06 |
2070107 | 艺术表演团体 | 900 |
2070108 | 文化活动 | 90 |
2070109 | 群众文化 | 2617.85 |
20701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998.5 |
2070112 | 文化市场管理 | 233.8 |
2070199 | 其他文化支出 | 1076.65 |
2070299 | 其他文物支出 | 345.14 |
2070407 | 广播电视监控 | 47.4 |
2070505 | 出版发行 | 24 |
2070699 | 其他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1700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及会议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经费,文化惠民“百场公益文艺培训”班,“千场文艺演出”下基层活动,东莞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组织“万场电影”到村社区到企业经费,扶持社会办专业、业余艺术团队,扶持粤剧私伙局团,扶持音乐剧《长征》、《王牌游戏》、《妈妈再爱我一次》的创编排,实施东莞名家推广计划和“三个100工程”计划,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经费,文物保护与利用专项经费,文物保护“四有”经费,蒋光鼐故居补贴经费,市中心广场雕塑专项资金,第四届收藏文化联展活动,重大节日文艺活动,粤剧演出项目经费,印刷出版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系统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办公楼维修维护费。
原文地址:http://xxgk.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0225/12/201208/5416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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