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研究起草我省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积极推进体育改革,研究制定全省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省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指导全省体育工作,协调全省体育事业的发展。
(四)指导、监督和配合全省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五)统一规划全省运动项目的布局;研究、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我省运动员工资和奖励政策、标准;加强运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负责在我省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体育比赛和我省参加国内、国际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省体育竞赛工作。
(七)研究制定全省体育外事政策和计划,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和归口管理全省体育外事工作,承担国家体育总局交给的援外任务。
(八)组织、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体育教育,培养体育干部和体育专业人才。
(九)负责省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定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
(十)培养发展体育产业,归口管理体育市场;研究起草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体育市场管理的配套政策法规,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研究提出体育行业标准。
(十一)指导省体育总会、各运动协会和体育协会等社会的工作;负责全省性体育社团及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共有预算单位16家,其中:机关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家。编制人数共有3244名,实际人数2891名(含运动员1642名)。
1、省体育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群众体育处
(3)竞技体育处
(4)青少年体育处
(5)体育经济处
(6)综合业务处
(7)人事处(外事处)
(8)离退休干部处
(9)机关党委
(10)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2、二级预算单位
(1)南京体育学院
(2)省方山训练基地
(3)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
(4)江苏棋院
(5)省体育总会
(6)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7)省五台山体育中心
(8)省队市办运动队
(9)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10)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11)省体育信息中心
(12)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13)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14)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
(15)省体育局训练中心
三、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规划
2012年是伦敦奥运会的举办之年,也是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之年。省体育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十二五” 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为建设体育强省,促进“两个率先”做出积极贡献。
(一)关于群众体育工作
进一步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继续实施2800个苏北行政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不断加快城乡全民健身组织覆盖延伸,积极开展体育社团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力办好第六届全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建立群众体育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库的维护。开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调查统计,有效推进体育人口增长。做好2013年全省国民体质测试准备工作,推动新优健身项目普及,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健身服务。实施群众体育工作综合考评。
(二)关于竞技体育工作
加大奥运金牌攻关力度,力争更多江苏运动员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密切配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项目中心,做好在国家队训练的江苏籍运动员、教练员的后勤保障、科研医疗服务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等,确保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训练备战中;主动配合有关项目中心抓好共建国家队的工作,努力争取伦敦奥运会对国家的贡献进前6位。全力备战十二届全运会,狠抓重点项目、重点队伍、重点人员的训练工作,力争年度最高水平比赛取得明显进步。积极做好第三轮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迎评工作,切实发挥竞赛在业余训练工作中的杆杠作用。重视业余运动员的资格问题,继续做好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坚决杜绝违反赛风赛纪和兴奋剂事件发生。与教育部门共同实施第二轮万名中小学校体育教师培训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23号文件和苏政办发[2011]62号文件精神,全力筹备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座谈会。加强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考核,进一步推进远程网络教育。积极推进运动员绩效工资改革,解决江苏运动员工资待遇偏低问题。加强老运动员激励等政策的研究,进一步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和培训再就业工作,切实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开好全省竞技体育工作会议。
(三)关于体育产业工作
不断强化体育彩票发行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和安全保障,力争有新玩法上市,年度销售确保完成170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和省内市场份额领先。加强对体育产业引导资金资助项目的跟踪评估与指导服务,做好2012年申报和评审工作。加强体育产业政策衔接和配套,督促指导各地把财政、金融、税费、用地等各项体育产业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探索运营模式,破解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难题,带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等相关体育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江苏体育产业集团组建工作。
(四)关于体育竞赛工作
支持南京市筹备第二届夏季亚青会和2014年青奥会,进一步加大业务培养力度,推进体育系统场馆改造维修,加强与国际奥委会和单项协会对接,按时序进度推进体育场馆和竞赛筹备工作。以服务十二届全运会和全国体育大会为重点,按照有利于竞技体育、有利于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原则,积极申办举办一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国际国内重大赛事,指导苏州申办2015年世届乒乓球锦标赛(单项),力争斯坦科维奇洲际篮球赛落户江苏。按照“一市一品”和“一县一品”的要求,进一步促进苏中、苏北体育竞赛协调发展。继续办好环太湖国际自行车赛,推动体育竞赛市场的不断繁荣。
(五)关于基层体育工作
继续推进体育强市强县创建和县级体育工作考核,争取再有一批市县建设成为体育强市强县。深入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工作,确定第二批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试点单位。研究出台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继续推进市级“两个中心”和县级“新四个一工程”建设,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体育工作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城乡体育协调发展。
四、2012年收支预算表
江苏省体育局2012年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93,634.46 | 一、教育 | 5,646.68 | 一、基本支出 | 38,222.29 |
二、非税资金 | 2,659.82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 58,794.76 | 二、项目支出 | 67,875.00 |
三、其他资金 | 9,461.03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 561.21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178.17 |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929.81 | | |
| | 五、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38,34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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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收入小计 | 105,755.31 | | |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520.15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
收入合计 | 106,275.46 | 支出合计 | 106,275.46 | 支出合计 | 106,275.46 |
五、2012年部门预算说明
本表是经省人大审议通过,省财政厅批复(苏财预[2012]12号、苏财综[2012]11号),反映各预算单位收入、支出预算的合计数,涉及16家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
201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275.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93634.46万元(含体育彩票公益金38343万元),非税资金2659.82万元,其他资金9461.0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20.1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27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22.29万元(财政拨款31681.29万元),项目支出67875万元(财政拨款61775万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178.17万元(财政拨款)。
1、按功能科目分:
(1)教育 5,646.68万元,主要是南京体育学院高等教育和中专教育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58,794.76万元,主要是满足运动队训练比赛的差旅、器材、场地、水电和单位运转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561.21万元,主要是机关离退休人员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2,929.8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5)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8,343.00万元,主要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城乡社区健身器材补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备战奥运会和场馆场地建设维修(含南京青奥会场馆场地)。
2、按支出用途分:
(1)基本支出38,222.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26.09万元(含运动队伙食费6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0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93.08万元。
(2)项目支出67,875.00万元,其中:省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科研及后勤保障等经费21165万元、各单位日常运转经费8586万元、南京体院高等教育专项1136万元、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6000万元、苏北行政村、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及全民健身活动费6909万元,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配套及培训经费2986万元,援藏援疆及体育现代化工作推进1023万元,2014年南京青奥会场地场馆和省级体育场地场馆建设维修经费20070万元。
(3)单位预留机动经费178.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