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10,5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人大立法经费、代表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77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科目1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原文地址:http://www.spcsc.sh.cn/2012-04/10/content_86030.htm http://www.spcsc.sh.cn/2012-04/10/content_860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