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省文化厅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政策,起草文化艺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2、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3、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6、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8、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9、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10、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11、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12、管理全省文物事业;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4、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优秀作品的创作;构建覆盖城乡的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加强文物保护,推动文物保护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落实《非遗法》,推动四川非遗保护传承再上新台阶;加强规范与促进发展并举,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加强文化政策研究和文化法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文化宏观管理能力;深化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增强四川文化国际影响力;壮大文化艺术人才队伍,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加强经费保障和项目建设工作,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开展“走转改”活动,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
二、部门概况
省文化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2年省文化厅收入预算总额为64524.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990.86万元,事业收入8846.5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5万元,其他收入13815.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726.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524.28万元,其中:教育13421.92万元,科学技术4911.2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423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423.34万元,医疗卫生572.44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635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4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全省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用于下属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新校区校舍建设、校园网络及信息中心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精品剧目创作排练、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贫困学生学费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科学技术,用于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科研单位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四川省图书馆新馆建设、省图书馆购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四川博物院文物征集经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文化项目的支出。主要包括:地震遗址博物馆建设、羌族文化抢救工程、都江堰灵岩山文化产业园重建等方面支出。
四川省文化厅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2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2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22990.86 | 一、教育 | 13421.92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职业教育 | 13421.92 | |
三、事业收入 | 8846.59 | 二、科学技术 | 4911.26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45.00 | 应用研究 | 4911.26 |
五、转移性收入 |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 | 34234.17 | |
上级补助收入 | 文化 | 22175.12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文物 | 10880.54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178.51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 4423.34 | |
六、其他收入 | 13815.18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423.34 |
五、医疗卫生 | 572.44 | ||
医疗保障 | 572.44 | ||
六、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6353.66 | ||
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 2489.64 | ||
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 1449.43 |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137.76 | ||
其他恢复重建支出 | 2276.83 |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607.49 | ||
住房改革支出 | 607.49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45797.63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64524.28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八、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18726.65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十、结转下年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合 计 | 64524.28 | 支 出 合 计 | 64524.28 |
四川省文化厅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
类 | 款 | |||||
合计 | 40025.82 | 9496.13 | 30529.69 | |||
205 | 教育 | 1882.52 | 783.26 | 1099.26 | ||
205 | 03 | 职业教育 | 1882.52 | 783.26 | 1099.26 | |
206 | 科学技术 | 706.03 | 373.70 | 332.33 | ||
206 | 03 | 应用研究 | 706.03 | 373.70 | 332.33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26638.36 | 3893.92 | 22744.44 | ||
207 | 01 | 文化 | 20296.49 | 3380.58 | 16915.91 | |
207 | 02 | 文物 | 5163.36 | 513.34 | 4650.02 | |
207 | 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178.51 | 1178.5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67.18 | 3667.18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67.18 | 3667.18 | ||
210 | 医疗卫生 | 337.72 | 337.72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337.72 | 337.72 | ||
218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6353.66 | 6353.66 | |||
218 | 02 | 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 2489.64 | 2489.64 | ||
218 | 03 | 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 1449.43 | 1449.43 | ||
218 | 06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137.76 | 137.76 | ||
218 | 99 | 其他恢复重建支出 | 2276.83 | 2276.8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40.35 | 440.35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40.35 | 44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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