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11-04-22 |
一、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二、关于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国家体育总局机关、43个直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 2、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指国家机关为履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国家体育总局目前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体育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外交,指按照国际体育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2、教育,指用于纳入国家体育总局部门预算管理的体育教育机构安排的支出。 3、科学技术,指用于纳入国家体育总局部门预算管理的体育科学机构安排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指用于纳入国家体育总局部门预算管理的体育类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改革支出。 7、结转下年,指跨年度支出。 三、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四、关于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基本支出,是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
本文出处链接:http://www.sport.gov.cn/n16/n1251450/n1251465/n1253115/n1253278/1892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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