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东莞市财政局局长 詹文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东莞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是我市继续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稳增长、调结构、强管理、抓改革、保民生,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各项主要目标任务。2010年我市经济运行好于预期,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快报,2010年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785.1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其中:上划中央424.9亿元,增长30.0%;上划省82.4亿元,增长18.0%;市一般预算收入277.8亿元,增长20.2%。
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算外收入4.5亿元,基金预算收入46.5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1.7亿元,上级税收返还、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其他调入资金等112.2亿元,市2010年可支配财力为442.7亿元,比预算增加70.8亿元。
市财政支出340.4亿元,比预算增支17.3亿元;省追加支出26.6亿元;专项上解(含出口退税超基数市负担7.5%部分)17.2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支出1.7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56.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35.9亿元,基金预算结余20.9亿元)。
市一般预算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市国税局征收的税收收入74.4亿元,比上年增收13.9亿元,增长23.0%。
市地税局征收的税收收入120.6亿元,比上年增收19.2亿元,增长19.0%。
市财政等部门组织的收入82.8亿元,比上年增收13.5亿元,增长19.5%。
2010年市财政支出340.4亿元,完成预算105.3%。其中:镇街分成119.8亿元,完成预算111.6%;市安排支出220.6亿元,完成预算102.2%。
镇街分成的具体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分成91.7亿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分成11.6亿元, 堤围防护费等水利规费分成4.3亿元,污水处理费分成3.3亿元,流动人员调配费和社会治安联防费分成2.6亿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分成2.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成1.0亿元,计生收费和排污费等其它分成3.1亿元。
市安排支出220.6亿元中,拨镇街教育、公安等经费29.0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35.0亿元,一般项目支出95.5亿元,基本建设支出61.1亿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项 目 | 2010年预算 (万元) | 2010年完成数 (万元) | 完成预算 (%) |
合计 | 2,158,346 | 2,206,081 | 102.2 |
1、行政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支出 | 151,275 | 151,363 | 100.1 |
2、公检法司支出 | 268,102 | 270,031 | 100.7 |
3、教育支出 | 276,870 | 276,882 | 100.0 |
4、农业方面支出 | 70,276 | 69,980 | 99.6 |
5、扶贫支出 | 76,362 | 75,865 | 99.3 |
6、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 285,306 | 279,873 | 98.1 |
7、环境保护支出 | 55,317 | 50,659 | 91.6 |
8、城市维护支出 | 87,239 | 88,333 | 101.3 |
9、文体广播计生等单位支出 | 42,577 | 41,963 | 98.6 |
10、支持科技与经济发展支出 | 207,921 | 212,665 | 102.3 |
11、中央省属驻莞单位及其他专项支出 | 81,170 | 77,591 | 95.6 |
12、基本建设支出 | 474,147 | 610,876 | 128.8 |
13、预留基本支出经费 | 21,784 | ||
14、预备费 | 60,000 |
为确保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2010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多措并举帮扶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稳步回升
科技东莞专项资金支出10亿元。主要用于散裂中子源项目、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东莞上海大学纳米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科技研发、申报专利和培育名牌名标。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支持企业技术更新改造,增强我市经济核心竞争力。
创业东莞专项资金支出10亿元。通过实施就业培训、发放岗位补贴和职业学校建设,帮助提升劳动者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发放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技能人才奖励、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等2.3亿元,49万人次受惠;发放创业小额贷款5,000万元,帮助约750名户籍人员自主创业等。
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出10.2亿元。推动“三来一补”就地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外源型经济稳步增长。引入台湾、香港等地区专业辅导机构,对企业参与转型升级辅导给予资助。引导和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参加境内外展览,开拓国内外市场。设立“先销后税”担保金3,000万元,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先销后税”集中申报提供反担保,构建良好的营运环境。对年缴堤围防护费超2万元的制造业企业返还50%作研发基金,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
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支出2.2亿元。通过提取贷款风险补偿金、发放企业贷款贴息,激励银行和担保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2010年共帮助1,010家企业获得新增贷款175.2亿元。该计划自2008年10月实施以来累计支出7.2亿元,共帮助1,404家重点企业获得新增贷款356.0亿元,较好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提振企业信心、拉动经济回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继续落实企业各项减负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其中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5%,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率从1.5%下调为0.8%,减轻企业负担约4.9亿元。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减轻困难企业的资金压力。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投入8,245万元,健全商品流通网络体系,支持举办首届台博会、第二届动漫展及外博会、电博会,在上海、西安、合肥等市开展形式多样的东莞名特优产品展销活动,优化外企内销通道,推动莞货拓展国内市场。
(二)加大对镇村转移支付力度,提升基层发展能力
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镇村的支持力度。全年拨付镇街补助经费65.0亿元,比上年增加19.3亿元。其中:拨付10.0亿元,补助镇街初中、小学教育经费;拨付3.9亿元,对镇街财政超收实行奖励分成;拨付3.5亿元,帮助镇村建成31条联网公路,完成71项水利工程建设;拨付2.4亿元,对经济综合实力排名靠后的285个村(社区)公共管理支出给予补助;拨付1.7亿元,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将基本农田补助范围从原来超出全市平均分摊比例部分扩大到各村实有基本农田,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00元,对非经济林每年每亩补助100元,较好地补偿村因承担农林地生态保护任务而减少的经济收入;拨付4,443万元,对欠发达镇提供扶贫贷款贴息补助;拨付4,019万元,完成75个欠发达村约1,290公里老化水管改造;拨付3,500万元,对石龙镇、塘厦镇“简政强镇”试点工作给予补助。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2010年,市财政用于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扶贫等方面各项民生支出116.4亿元,比上年增加13.4亿元,有力保障了我市各项民生事业持续发展,使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了城乡一体,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2010年社会保障支出28.0亿元,比上年增长34.9%,其中:市财政投入8.6亿元,推动农居民与职工养老保险并轨,近14万名有缴费记录的原农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人均266元/月提高到385元/月,正在参保的46万名原农保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投入1.4亿元,用于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2010年1月起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社区门诊医疗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全市约600万名参保人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总投资32.5亿元,推进新建9所、扩建13所高中以及职教城建设,其中2010年投入2.8亿元,完成塘厦理工学校、东城高级中学和厚街中学等扩建工程并投入使用;投入4,728万元,对全市3万多名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发放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投入1,428万元,对39所市直学校进行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和加固补强,对全市238所学校进行地震安全评估;出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全日制高校,可申请最高每人每学年1.5万元的助学贷款,贷款利息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帮助困难家庭学生圆大学梦;对莞籍人才到国内外著名大学攻读硕士或博士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培养高端人才。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投入4,156万元,支持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信息化建设,免费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集2.1亿元,支持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等“四院一中心”工程建设,努力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帮扶力度。投入4,123万元,向全市3.4万名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投入5,306万元,向全市2.9万名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在读子女发放助学金和学校寄宿生活补贴;投入2,620万元,向全市3.4万户低保优抚家庭赠送春节慰问礼包;投入2,490万元,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向全市3.9万名户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每人每月100至300元的政府津贴;投入1,025万元,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共5.6万人发放3个月,每人180元的临时物价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投入1,365万元,购买182个社工岗位服务,推进我市社会工作试点;累计支出3.8亿元,建成2,638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承办亚运会举重赛事。累计投入8,715万元,用于亚运会分赛场场馆建设,安全保卫、竞赛器材购置以及赛事期间各项支出,圆满完成亚运赛事组织和服务工作。通过承办亚运会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市文体设施,提升重大公共活动安全管理水平。
扎实推进绿道网建设。投入2.2亿元,推动珠三角区域绿道(东莞段)225公里全线贯通,加快生态园、森林公园内绿道网建设,为市民运动、休闲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健身、休闲融入市民生活。
落实各项对口帮扶政策。拨付2.7亿元,圆满完成对口支援映秀重建工作;拨付2,076万元,用于对口帮扶韶关新丰县、乳源县及广西河池市;拨付1,800万元,用于全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帮扶任务。
(四)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以及国库集中收付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二是开展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改革,完成试点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有效减少单位现金使用量,提高公务开支透明度。三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追回违规资金1,705万元。全面开展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小金库”7个,收回账外资金704万元。四是加强政府物业管理,全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3.1亿元。规范招租渠道,通过公开竞价成功招租185处政府物业,租金收入较原水平增幅42.7%,提高了政府物业的使用效益。五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自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四年来,共促进83个单位完善项目管理,减少财政支出7.6亿元。2010年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0年我市经济财政运行情况良好,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一是财政收入完成好于预期。上年初我们对整体经济形势的判断较为谨慎,随着市委抵御金融危机、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发挥效用,全市经济发展好于预期,带动财政收入增收较多;二是基本建设速度加快,超额完成预算。2010年市委建立了市领导督导基建工程建设进度工作机制,相关部门积极优化审批程序和加强督查督办,进一步提高工程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效率,工程建设明显提速,为拉动我市经济回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负面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经济发展的前景并不十分明朗,部分镇村经济状况仍十分困难,市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个别单位对财政资金管理重视不够,重资金分配、轻绩效管理,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监督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1年预算草案
2011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编好年度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综合分析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2011年我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为核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以及欠发达镇村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计2011年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863.6亿元,增长10.0%,其中:上划中央467.4亿元,增长10.0%;上划省90.6亿元,增长10.0%;市一般预算收入305.6亿元,增长10.0%。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基金预算收入58.6亿元,上级税收返还、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67.1亿元,市2011年可支配财力为431.3亿元,比上年减少11.5亿元(剔除省一次性专款补助收入减少等不可比因素后,2011年我市可支配财力实际增加27.6亿元)。2011年市财政支出400.8亿元;专项上解(含出口退税超基数市负担7.5%部分)19.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1.0亿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1.0亿元,基金预算结余10.0亿元)。
2011年市一般预算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市国税局征收的税收收入83.7亿元,比上年增收9.3亿元,增长12.5%。
市地税局征收的税收收入165.7亿元,比上年增收18.4亿元,增长12.5%。其中:耕地占用税及契税从2011年起由财政部门移交地税部门征收。
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56.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1年市财政支出400.8亿元,其中:镇街分成141.5亿元,市安排支出259.3亿元。
镇街分成的具体情况是:工商税收分成103.2亿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分成14.6亿元,堤围防护费等水利规费分成5.2亿元,流动人员调配费和社会治安联防费分成4.3亿元,污水处理费分成4.2亿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分成3.1亿元,车辆通行费分成1.5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成1.4亿元,计生收费和排污费等其它分成4.0亿元。
市安排支出259.3亿元中,拨镇街教育、公安等经费30.9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38.4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34.9亿元,基本建设支出55.1亿元。具体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项 目 | 2011年预算 (万元) | 比重 (%) |
合计 | 2,593,074 | 100 |
1、行政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支出 | 184,578 | 7.1 |
2、公检法司支出 | 290,927 | 11.2 |
3、教育支出 | 293,933 | 11.4 |
4、农业方面支出 | 82,042 | 3.2 |
5、扶贫支出 | 137,896 | 5.3 |
6、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 248,945 | 9.6 |
7、环境保护支出 | 68,521 | 2.6 |
8、城市维护支出 | 105,496 | 4.1 |
9、文体广播计生等单位支出 | 125,975 | 4.9 |
10、支持科技与经济发展支出 | 237,052 | 9.1 |
11、中央省属驻莞单位及其他专项支出 | 192,709 | 7.5 |
12、基本建设支出 | 551,000 | 21.2 |
13、预留基本支出经费 | 14,000 | 0.5 |
14、预备费 | 60,000 | 2.3 |
2011年财政支出安排的重点项目是:
项目 | 2011年安排 (万元) | 项目 | 2011年安排 (万元) |
总 计 | 1,553,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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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东莞及产业升级专项资金 | 200,000 | 8、扶贫专项资金 | 137,896 |
2、文化名城专项资金 | 100,000 | (1)镇街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补助 | 70,128 |
3、创业东莞专项资金(连同职 | 32,413 | (2)欠发达村公共管理专项补助 | 23,700 |
校办学建设经费6.8亿元, |
| (3)市内帮扶资金 | 12,832 |
共10亿元) |
| (4)定点帮扶欠发达村专项资金 | 2,700 |
4、防范财政风险储备基金 | 100,000 | (5)欠发达镇工业基地贷款贴息 | 4,900 |
5、社会保障公共专项经费 | 112,564 | (6)对外帮扶资金 | 21,667 |
(1)社会保障缴费资金 | 59,559 | 其中:产业转移园建设补助 | 10,000 |
(2)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 16,385 | 支援新疆、西藏专项资金 | 7,310 |
(3)市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 8,915 | (7)其他扶贫专项资金 | 1,969 |
财政补贴经费 |
| 9、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 | 55,007 |
(4)老年人保障专项支出 | 7,232 | 等环保专项经费 | |
(5)拥军优属专项支出 | 5,356 | (1)污水处理经费 | 45,701 |
(6)扶持残疾人事业专项支出 | 3,332 | (2)污泥处理经费 | 6,780 |
(7)社会工作发展专项支出 | 2,509 | (3)全市截污主干管网养护 | 2,526 |
(8)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经费 | 2,638 | 10、城市公用设施维护经费 | 56,949 |
(9)其他社保公共项目支出 | 6,638 | (1)车辆通行费安排的道路养护 | 12,686 |
6、教育公共专项经费 | 85,928 | 支出 | |
(1)市直学校办学经费 | 65,842 | (2)城管局市政设施维护支出 | 19,354 |
(2)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 | 5,000 | (3)公路局道路维护支出 | 14,304 |
(3)购买民办中职学校学位经费 | 2,993 | (4)市区地下管线普查专项经费 | 2,595 |
(4)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 1,828 | (5)其他市政养护支出 | 8,010 |
(5)中职学校设备购置专项资金 | 1,000 | 11、其他专项支出 | 94,593 |
(6)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 | 1,000 | 其中:“三旧”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 30,000 |
(7)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 500 | 农田、林业建设专项资金 | 28,285 |
(8)其他教育支出 | 7,765 | 扶持公交优先发展专项资金 | 8,115 |
7、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 27,627 | 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费 | 4,070 |
(1)疫苗、药品及材料购置费 | 12,960 | 粮食储备经费 | 3,496 |
(2)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 8,904 | 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专项经费 | 2,332 |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费 | 2,586 |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1,297 |
(4)市直医院公共项目补助 | 1,787 | 12、基本建设支出 | 551,000 |
(5)其他卫生公共专项支出 | 1,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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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市财政支出政策重点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坚持推进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增长内在动力
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创新财政政策手段和制度安排,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高层次人才,提升我市经济核心竞争力。
安排科技东莞及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从2011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20亿元,整合实施我市扶持企业和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大对半导体照明、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太阳能光伏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大集团、大企业,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安排人才专项资金5,129万元,通过创新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安家费补贴,学历进修补助,人才学术交流、培训项目补贴等,加快培养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不断强化人才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实施激励镇村推动转型升级的财政政策。安排3,320万元,通过对镇村引进投资项目实施奖励以及对村引进或培育制造业纳税大户进行奖励等方式,鼓励镇村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和质量,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
(二)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全力建设幸福东莞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民生福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安排各项民生支出134.8亿元,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共建共享幸福东莞。
安排文化名城专项资金10亿元。从2011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亿元,实施文化名城战略,采取贴息、奖励、补贴、资助等方式,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促进文化事业产业大繁荣。资金重点用于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对艺术创作、文艺演出、粤剧及地方剧目创作给予财政补贴,加大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新兴媒体、文物保护和文物征集、对外文化交流等投入。
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安排6.0亿元,用于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保缴费补助,促进城乡一体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安排1.6亿元,将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00元提高至440元,五保户补助标准从600元提高至660元,实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与物价联动机制。
持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安排11.3亿元,用于市对镇街教育经费补助,镇街初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2,680元和1,66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30元和260元;安排6.6亿元,用于保障市直学校办学经费支出,对中职学校高耗专业每人每年增加安排600元实习实验费;安排7,396万元,对16所市直学校的校舍进行加固补强,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安排1,000万元,对优秀民办学校进行奖励,促进民办学校教育水平上台阶;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市直中职学校购置实训设备,提高实操技能教学水平;安排500万元,用于发展全市学前教育。
积极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安排1.2亿元,免费开展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检查、慢性病管理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2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补偿以及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助,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
着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安排3,000万元,向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政府津贴;安排2,509万元,购买275个社工岗位服务,推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安排2,143万元,对我市3.6万户困难群众开展春节慰问;安排1,750万元,资助村(社区)“星光计划”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和日常运作,丰富老年人生活;安排496万元,向户籍老人提供无偿、低偿居家养老服务;安排3,332万元,扶持发展残疾人事业,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实行无障碍工程改造,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发放专项补贴和免费提供辅助器具等。
帮助市民实现充分就业。安排2.6亿元,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给予工资差额补助和社保缴费补贴;在原有提供两年期3至8万元免息创业小额贷款的基础上新增创业指导服务、创业孵化服务、创业成功奖励;继续对提供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岗位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的训练补贴,对在一线企业工作满一年的中专以上毕业生,给予200-800元/月的企业就业岗位津贴以及社保缴费补贴;对城乡劳动力每人提供5年累计最高额度为5,000元的培训资助。
支持公共交通惠民服务。安排8,115万元,继续实施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乘车、学生半价乘车政策,对社会公益性的公交企业实行油价、亏损补贴和购置新车贷款贴息,努力使市民享受到快捷、舒适、优惠的公共交通服务。
(三)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增强镇村发展后劲
镇村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通过增强对发达镇村的收入激励和加大对欠发达镇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调动镇村发展积极性,逐步提高镇村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
完善市镇财政管理体制。2011年新增安排15.3亿元,用于完善市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其中:提高契税、耕地占用税等5项收入项目镇街分成比例,取消治安联防费、劳动调配费镇街包干上缴任务等,增加镇街财力4.6亿元;实施全市统一的镇街超收激励机制,鼓励镇街发展经济,增加税收,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增加镇街财力3.7亿元;对镇街行政、治安、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开支进行补助,增加镇街财力7.0亿元。
加大对欠发达村帮扶力度。安排1.3亿元,用于市对内帮扶专项资金,并从2011年起每年按经常性财政收入的5.8‰设立;安排2.4亿元,继续对村行政管理及公共服务支出给予补助;安排2,700万元,用于定点帮扶欠发达村提高发展能力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延长欠发达村扶贫贴息借款期限,免息期统一由原定的3年延长至6年,缓解欠发达村的还款压力。
设立“防范财政风险储备基金”10亿元,专用于防范化解我市各级政府财政风险及各类应急支出。
(四)坚持倡导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开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营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城乡,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绿化建设。安排11.4亿元,扎实推进运河、内河涌、水库等水源综合整治;安排2.3亿元,加快黄旗山森林公园建设和林相改造,完善银瓶山、大岭山、大屏嶂等森林公园及绿道网建设,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安排5,000万元,对第一批57家采石场进行整治复绿,扩大城市绿化覆盖面积。
推动污水污泥处理。安排4.6亿元,用于全市BOT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和2家市属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用;安排6,78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进一步净化城市水质;安排2,526万元,对陆续投入使用的全市截污主干管网及泵站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鼓励促进节能减排。安排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2,500万元,对企业单位产值能耗连续两年下降,且节能量在3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安排1,572万元,对淘汰并改用清洁能源的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的工业燃煤锅炉,按标准给予财政补助;安排1,177万元,对公交车、出租车加装天然气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年。市委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战略思路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财政部门必须继续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市委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雄厚的财政实力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物质保证。一是强化收入形势监测,依法加强各项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下决心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需要。三是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建设、装修,从严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以及庆典、节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四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事前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分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快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健全财政宏观调控机制,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增长、改善结构、调节分配、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市镇两级财力,构建财权与事权相统一、有利于市镇科学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调动镇街自我发展积极性,增强基层发展动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及调控经济职能,不断强化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坚定不移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三是充分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实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与物价联动机制,把稳定物价总水平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完善预算项目日常申报工作,加强支出项目库管理。加强对财税政策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努力堵塞管理漏洞。借助社会中介组织的专业力量,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的专业水平,提高政府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延伸,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问责机制。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出租考核办法,不断细化量化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出租物业正常运营和保值增值。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运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财政服务。
各位代表,完成2011年预算对于我市“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全面贯彻市委的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在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加快转型升级,为建设幸福东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一篇:东莞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